更新1:
1.我目前已不考慮跟房東承購它的屋子(也就是目前租賃的房屋), 原因是這裡的房價高過我能承擔的金額很多, 倘若先用我自有的房屋貸款作為新購屋的頭款, 接下來我也無力同時負擔兩個貸款。 2.所謂掛租約的房屋買賣該如何保障屋主及租屋者的權力? 現在情況是我若要求我的房客讓仲介代看屋內,是否不合理? 同樣的我的房東可能也會帶仲介來我租屋處看屋。 3.若提早將房屋售出,是否該給予房客些金錢的補貼? 以上是我目前所能想到的問題,謝謝大家不吝賜教!
1.我目前已不考慮跟房東承購它的屋子(也就是目前租賃的房屋), 原因是這裡的房價高過我能承擔的金額很多, 倘若先用我自有的房屋貸款作為新購屋的頭款, 接下來我也無力同時負擔兩個貸款。 2.所謂掛租約的房屋買賣該如何保障屋主及租屋者的權力? 現在情況是我若要求我的房客讓仲介代看屋內,是否不合理? 同樣的我的房東可能也會帶仲介來我租屋處看屋。 3.若提早將房屋售出,是否該給予房客些金錢的補貼? 以上是我目前所能想到的問題,謝謝大家不吝賜教!
收錄日期: 2021-04-26 13:58:1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604000010KK00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