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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反對19支煙政策的。(因題日被刪再貼上及修改其內容)
自2007年11月起,不知何故,政府忽然間推行室內禁煙政策,先由室內、公眾娛樂場所(沙灘,部分公園)始禁煙,宣傳吸煙及二手煙禍害,廣告Rap歌"戒煙我撐你"(但室內"吸煙我告你"),提升煙草稅(連帶做就私煙市場),規劃更多禁煙場所,提出規劃禁煙地區,到現在的19支煙制度。政府想以以上政策制度叫市民戒煙實有很難,因為以上政策實對戒煙並沒有很大的正面幫助。政府所作的只是減少吸煙地區、支付廣告宣傳費及增加稅項收入(政府有數字指該稅收有減少,是否能證實吸煙人數減少?如果政府煙草稅是豐收,是否說明禁煙政策失敗了?),沒有任何幫助下如何令市民戒煙?
針對19支煙政策,本人並非煙民,也覺得政府19支煙政策很麻煩,亦覺得政府禁煙政策是"亂來"的。一包煙有20支煙,要放棄一支才能入境,這如何對禁煙或戒煙有幫助呢?吸食20支變成19支煙,是否能減低吸煙意慾或將二手煙問題解決?看來不可能。政府又不敢立法得罪煙草商規管香港煙草制造而損害煙草商利益,卻立法要市民支付20支煙的價錢帶19煙入境損害原有市民利益。是否損害市民及其利益無問題,損害煙草商及影響其收益有問題?這根本是政府政策向着錯誤方向所致,亦因此解決不到吸煙的問題。
政府既然有決心要市民戒煙就應該也管制煙草商,投資金錢在戒煙政策上幫助市民戒煙,政府可以考慮設立更多戒煙中心、社工更進、購入更多幫助戒煙的藥物、等等幫助市民戒煙。但由現在可見,戒煙或禁煙政策,到底對戒煙有甚麼幫助?如果政府相信這些政策足已幫助戒煙這就太天真,太過理想化了。還是戒煙政策只是做騷,教人覺得政府"好努力"推行戒煙?
吸煙是慢性毒藥,會令身體虛弱甚至死亡,亦會影響他人,因此戒煙是有需要的。但政府戒煙政策只管制市民不管制煙草商,是治標不治本的做法,雙方亦應一同受管束。社會亦欠缺正面的戒煙協助,完全將戒煙的責任推卸給市民。要減少吸煙人數,政府應該投資更多金錢及時間在政策上,多作吸煙危害健康宣傳,讓市民知道正確的生活態度,不至於對戒煙政策反感。19支煙政策只屬空談,根本對戒煙毫無幫助。政府應好好利用自已三權中的司法(Legislation)及執法(Execution)的權力多作嘗試,失敗便應改進,這樣才能進步,"不進則退",社會只會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