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最好等7日,記錄每日打電話找他的時間,及通知員工的家人幫找他的時間,及通知了什麼人例:母親或兄長.7日都沒有聯絡僱主可當自動離職不用比代通知金.但要保留找他記錄,這可證明僱主有進力找他.不是僱主無原因解僱.如他7日內回來上班,可出一份書面警告(要一色兩份僱主一張,僱員一張,雙方都要簽署),只要他多次嚝工也可即時解僱不用比代通知金.你可用2同4的原因解僱他.他7日不回來最好都出一份書面通知(一色兩份僱主一張,僱員一張,都要簽署)比僱員通知他你巳接納他的自動離職.這可保障僱主.
即時終止僱傭合約
僱主在以下情況,可即時解僱僱員,而無須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
如果僱員在與其僱傭有關的事宜上:
1. 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合理的命令;
2. 行爲不當;
3. 欺詐、不忠實;或
4. 慣常疏忽職責。
僱員參加罷工,並非僱主無須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而終止合約的合法理由。
即時解僱是嚴重的紀律處分,祇有在僱員犯了非常嚴重的過失或經多次警告仍不改善
的情況下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