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擅自曠工三日是否可當自動離職處理

2010-06-03 6:14 pm
我司有員工已第二日未返公司, 電話無人接听,昨天跟今天已通知員工的家人幫找他.

回答 (3)

2010-06-03 8:44 pm
✔ 最佳答案
最好等7日,記錄每日打電話找他的時間,及通知員工的家人幫找他的時間,及通知了什麼人例:母親或兄長.7日都沒有聯絡僱主可當自動離職不用比代通知金.但要保留找他記錄,這可證明僱主有進力找他.不是僱主無原因解僱.如他7日內回來上班,可出一份書面警告(要一色兩份僱主一張,僱員一張,雙方都要簽署),只要他多次嚝工也可即時解僱不用比代通知金.你可用2同4的原因解僱他.他7日不回來最好都出一份書面通知(一色兩份僱主一張,僱員一張,都要簽署)比僱員通知他你巳接納他的自動離職.這可保障僱主.

即時終止僱傭合約
僱主在以下情況,可即時解僱僱員,而無須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
如果僱員在與其僱傭有關的事宜上:
1. 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合理的命令;
2. 行爲不當;
3. 欺詐、不忠實;或
4. 慣常疏忽職責。
僱員參加罷工,並非僱主無須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而終止合約的合法理由。
即時解僱是嚴重的紀律處分,祇有在僱員犯了非常嚴重的過失或經多次警告仍不改善
的情況下才適用。
2010-06-04 1:19 am
可當自動離職處理, 又可以去報失蹤人口,免日後查問
2010-06-03 6:53 pm
員工曠工處理問題,屬公司內部行政,僱佣條例沒有相關指引;對如此沒有負責任感的員工,僱主完全可自行決定。


收錄日期: 2021-04-19 22: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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