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命契業權?

2010-06-03 1:48 am
本人早年與母親以綠表[長命契 ]買入一間居屋同住至今, 而本人有一兄一妹不同住, 而現在想查問一下, 若然母親在沒有立下遺矚的情況下離世, 本人是否可以完全擁有業權? 還是本人必須要將此居屋變賣, 將之前母親的遺產(平分的50%業權), 再平分給兄妹? 而另外在變賣時, 是否要先補地價才能出售?

回答 (3)

2010-06-03 2:28 am
✔ 最佳答案
1. 不論居屋還是私人樓,長命契的意思是,長命一方最終擁有全部業權,因此不存在遺產的問題,當令慈過世,其業權會消失,你全權擁有業權,其原有的業權並非遺產的一部份,你唯一要做的,是請律師重新造契
2. 如果令慈要把其業權留給其他子女,先要在去世前把長命契改為分權契,但這個改動要你簽名,否則不能改
2010-06-04 9:13 pm
2010-06-04 1:15 am
阿 joe 講得岩, 不過想補充一點.
居屋只接受長命契, 所以如果要改為分權契就要補地價.


收錄日期: 2021-04-19 22:26:1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602000051KK00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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