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母上剛於一月前租了一套房單位(一年死一年生)
當時雙方皆在地產經紀面前當面簽了一份合約(未知有否做離印)
上面寫明每月只需交30元水費
今天業主致電母上,說要在母上單位內加裝水標~
以後要母上每月按水標的讀數交水費~
想問以下幾個問題
1.以上的情形,業主算不算是毀約?
2.合約有否做離印對此事有否影響?
3.如果是毀約的話~業主需要賠償嗎?
謝謝~
收錄日期: 2021-04-19 22: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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