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男女之間的相處

2010-06-01 5:03 am
基督徙男女之間有甚麼行為是不容許的 ( ? )
麻煩分別詳細列出「朋友關係」及「情侶關係」
謝=]

回答 (5)

2010-06-01 5:55 pm
✔ 最佳答案
首先,基督教並沒有所謂「不容許」的行為,而只有對或錯之分。因為就算是殺人犯,上帝也仍然會施憐憫,若是悔改,仍是可以得救。這樣,你說到底是容許殺人呢?還是不容許殺人呢?其次,聖經並無分甚麼行為是基督徒不該做而非基督徒就該做,聖經對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的道德原則是相同的。所以,問題或者應改為:「男女之間不該有甚麼行為」。

在此,你要求詳細列出,這似乎並不可能!因為聖經甚至沒有「詳細列出」該做甚麼、不該做甚麼。聖經只是教導一些原則和價值觀,至於「行為」本身的對錯,卻要視個別處境而定。若是以大原則而言,那麼「朋友」和「情侶」似乎分別不大,都是不該做一些不適合彼此身份、與及破壞見證的事情。例如兩個青年男女,彼此是朋友關係,這身份便不適合拖著手行街。然而若其中一方是老人家或小孩,另一方是年青人,基於照顧長者和兒童的原因,拖著手行街便沒有甚麼不適合了。

2010-06-01 15:48:33 補充:
「九陽魔童」,冇錯!愛係要有行動嘅,得把口講係叫做「冧」。既然係有所行動嘅做,即係「do / does」,有行動=做,而唔係=製造(make),所以唔好諗錯隔離喎。
2010-06-01 10:30 pm
有些人在知識+散播汙蔑基督信仰的文章,以下做出澄清:
http://bibletimes.netfirms.org/jesus/read.php?tid=13480

以下網站文章多達三千篇,我們提供您基督信仰的正確內涵
http://bibletimes.netfirms.org/jesus/thread.php?fid=119
內容:
達文西密碼「問題」、聖經預言、天堂陰間異象、個人見證、聖經科學見證、考古論證,基督信仰疑惑解答、神創論VS.演化論
2010-06-01 5:41 pm
聖經說:

要愛人如已 (即係叫我地要愛)

聖經又說:

有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 (即係叫我地要做)

所以, 「愛」一定要「做」才算合乎聖經, 大家當明白了吧!
2010-06-01 5:09 pm
基督徒男女相處之道最好是做個蒙神喜悅的人, 如果能不落入魔鬼的試探. 最好就是保持到談論婚嫁, 結婚後一起負起家庭, 生兒育女. 切忌未婚已同居或有了孩子又墮胎. 這都不是神喜悅的. 最好基督徒交基督徒的朋友, 這樣可以一起禱告, 同信一個神, 做何事都禱告交託神. 神都會很賜福的. 當我們敬畏上帝時, 神也會賜福給我們的後代. 同是基督徒的人, 也會教孩子信神敬畏神. 這樣我們的子孫一代又一代的都會很蒙神保守賜福的. 願你也加入基督徒大家庭. 耶穌愛你!
2010-06-01 7:30 am
正確的態度,其實並非列出一個「表」出來,能做甚麼,不能做甚麼。

聖經給了我們一個大方向:凡事都可作,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作,但不都造就人。凡事都可作,但亦要為榮耀神而行。

聖經亦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人如己。這是最大的兩條誡命。

做任何事前,都想想以上的經文,閣下便有答案。


收錄日期: 2021-04-11 16:13:5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531000051KK01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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