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你只說了是一年合約,沒說過合約期間中止合約的條款,更沒有提及違約後的賠償條款,別人包括勞工處職員都不可能給予你肯定的答案,只能答出其可能性。
問:簽一年合約係咪一定要做足一年?
答:未看過你份合約有沒有合約期間中止合約的條款,若有這條款又不知道條款內容怎麼說,是不可能作出肯定的答複給你。
簽有期合約其中最主要原因就是最大程度保證願簽合約的員工在合期期間不能隨便離職,所以很多有期合約根本是沒有合約期間中止合約的條款!如果你所簽合約是沒有合約期間中止合約的條款,就是說你除了違約外,是不能中途離職!如果你決定違約的話,就先看清楚違約賠償那條款的內容,看看自己應賠償多少給僱主。
若合約內有"合約期間中止合約條款",就依條款內容去做,就可以不違約離職。
問:即使預早一個月通知都唔得?
答:如果合約條款說明"預早一個月通知"可終止這份合約,你就可以用一個月通知期辭職而不違約。一般有限期的合約,不大可能只須要一個月通知就能中止合約,因為一個月通知期辭職是《僱傭條例》要求的,僱主若只須《僱傭條例》的標準要求,就根本沒須要和你定下有限期合約!
問:如果唔做足一年會有咩後果?
答:如果不做到合約期滿離職,又沒有依"合約期間中止合約條款"所說的方法去終止合約地離職,就是違約,違約就得依違約賠償條款所說的去做,如果你連違約賠償都唔俾,就是毀約,僱主只要告上法庭,你除了要依合約所說的賠償外,要付法庭堂費、拖欠賠償日數的利息要支付。若僱主要求為他上庭所花時間追討賠償,你有機會要賠償僱主那天若不上庭就可賺得的收入數目給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