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樓主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我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一下,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想請問現在呀A朋友要申請我破產, 除了銀行,申請我破產那位A會是我合法債權人外, 那些人士是可以成為合法債權人呢?
1) 曾經借錢給我的配偶可以成為合法債權人嗎?
2) 曾經借錢給我的親戚,例如外父,外母或是父母 可以成為合法債權人嗎?
3) 曾經借錢給我的"配偶名義的無限或有限公司",(不是配偶本身)可以成為合法債權人嗎?
4) 曾經借錢給我的"其他B,C,D...朋友"可以成為合法債權人嗎?
答:上述所有曾經借錢給你,而你並未依期清還的,都可以將所有債務登記在你的破產令上!即是說他們全都是你的合法債權人!
而他們的債權人身份是均等的,並無任何還款先後次序的分別!就算配偶都一樣,祇要她能成功將債務登記則跟其他債權人擁有相同的權利!
祇有政府和破產管理署,或外判受託人有取得還款的優先權!其次是僱員欠薪!
5)還有那些人士可以成為合法的債權人?
答:除上述那些曾借錢給你的人外,其他你有拖欠債務的人或機構,都可以將債務登記並成為你的合法債權人!
如欠大廈維修和管理費,欠交水、電、煤、電話等費用,欠供的分期付款購物賬項,欠外傭的工資等!以上全都符合合法債權人的定義並跟其他債權人一樣擁有均分資產的權利!
而外傭薪金會是僅次於第一優先的獲償還者!即會較其他債權人有較早取回欠債的機會!
2010-06-01 21:56:36 補充:
對不起,因在下每天用於上網的時間不算充裕,故並無寫blog的習慣!而 yahoo知識+ 的接觸層面相對較大故借此一隅以會各方網友!
能長時期於知識活動中嘗試解答網友的問題,亦祇是建基於希望分享自己的個人經驗和意見!雖然當中難保有不正確的地方!
就樓主提供的資料中所顯示,看來是在下有錯誤的理解了!
該段文字的意思正如樓主所理解!配偶要待所有債權人取回還款後方能提出申索,即是說配偶取回債項申索的權利是排最後的!
多謝樓主提供資料指正在下的謬誤!並為提供不實的資料深表歉意!
2010-06-06 22:46:26 補充:
另有一不情之請,如果樓主認為在下的答案幫到你!願意的話請自選在下的答案為最佳而不要交付投票!
因為最近有人刻意以造票的方式,去破壞在下在知識問題中展示答案的機會!故懇請樓主別讓這人有可乘之機!
當然假設樓主另有打算則請按自己意思行事,在下自當尊重樓主的決定!
2010-06-08 22:34:08 補充:
Stanley_Yeung 終於都學精了嗎?不敢再抄答案了吧!
對啦!正正經經回答問題豈不是好!
雖然你的答案離題萬丈,祇是隨意地在網上複製一些關於破產的資訊!其實對問題完全無用!
不過我相信你連問題都從未看過!更別說會認真回答了!
當然了!你打算以造票的形式去取得勝利嘛?以這滿足你的虛榮心理嘛!甚麼答案和對發問者是否有用,這些根本全不在你考慮之列!
即管造票吧!讓我把你和你的子戶全數檢舉吧!
2010-06-08 22:34:34 補充:
Stanley_Yeung 終於都學精了嗎?不敢再抄答案了吧!
對啦!正正經經回答問題豈不是好!
雖然你的答案離題萬丈,祇是隨意地在網上複製一些關於破產的資訊!其實對問題完全無用!
不過我相信你連問題都從未看過!更別說會認真回答了!
當然了!你打算以造票的形式去取得勝利嘛?以這滿足你的虛榮心理嘛!甚麼答案和對發問者是否有用,這些根本全不在你考慮之列!
即管造票吧!讓我把你和你的子戶全數檢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