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約法三章的內容...急!!!!20點!!!

2010-05-31 1:34 am
約法三章有三條...
我剩係記我咩 殺人者死...之後係咩?
唔該答下我,就尼考!!!
急!!!!!!
thx!!!
更新1:

我剩係記得咩 殺人者死...之後係咩?

回答 (4)

2010-06-02 12:04 am
✔ 最佳答案
約法三章原指劉邦攻入秦朝都城咸陽後制定的簡化秦朝苛法的做法,後來演變成為根本性的法律規定,曾成為「憲法」的名稱。

約法三章一詞,最早出現於《史記》「高祖本紀」。公元前206年,秦朝末期農民戰爭中,漢高祖劉邦佔領秦都咸陽後,廢除了秦的苛法嚴刑,只保留「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三條。

後來在中國史書中,「約法三章」還用於表示政府輕刑緩賦的措施,「三」已成泛稱。例如在《晉書》「卷112·載記第12」、《宋書》「卷74·列傳第34」、《南齊書》「卷24·列傳第5」中都有記載。

語源 : 《史記‧高祖本紀》:秦末,劉邦攻下秦的都城咸陽,秦王子嬰投降,有的將領主張殺掉子嬰。劉邦重視民心,因此不殺子嬰,更把軍隊撤出城外,駐軍灞上。為了收買人心,劉邦又與當地父老約定三條法令,包括殺人的處以死刑,傷人和搶劫偷竊的,則依照犯罪的輕重而判刑。 這樣,百姓更加擁護劉邦,希望他能稱王。
2010-06-04 2:29 am
劉邦率兵進入咸陽後,秦王子嬰迎降。劉邦本欲住在秦帝宮殿裡面,後經張良等人勸諫,便封存秦宮中財寶,退出咸陽,駐軍灞上。又召集諸縣父老豪傑,對他們說﹕「父老苦秦苛法久矣,秦法規定,誹謗者滅族,偶語者棄市。我來時曾與諸侯相約,先入關中者為王。如今我當為王,與父老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餘悉除去秦法,諸吏人皆官復原職。」秦人聞之大喜,爭以牛羊酒食饗勞軍士,唯恐劉邦不為王。




http://china10k.com/Trad/history/2/21/21z/21z06/21z0631.htm
2010-05-31 7:47 am
約法三章: 犯殺人罪的處死,犯傷人和盜竊罪的,按輕重處罰
2010-05-31 1:38 am
殺人者死,傷人及盗扺罪.
參考: 我


收錄日期: 2021-04-28 13:56:3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530000051KK0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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