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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苦難觀
一、前言
對於苦難,常人的反應多是負面的,原因可能在於過往苦難經驗所直接帶來的身心創痛記憶,以及由它難以理解的存在理由,衍生而出的對未來生命之不安全感與價值虛無慨嘆。這是歷來人類共同的困境。我們當然可以在幸福時光裡盡情歌頌歡樂,但卻永不可能忘卻曾經於苦難中流淚的記憶。在笑容的底下,壓藏的正是潛意識裡那不言而喻的苦難痕跡;是彼時之苦,映襯了此刻安穩之美。但苦難,仍始終是不受歡迎的。
基督教,從某個角度來說是一個受苦的信仰。《新約聖經》記載耶穌被人羞辱地釘死在十字架上,第一世紀的門徒們也曾四處躲避過羅馬政府的逼迫;他們被鞭打、下監,他們經驗過了苦難。但是,他們也在苦難中淬礪了上帝隱藏其後的恩典,並留下許多激勵人心的文字遺產,其影響力直到如今。
在世紀末的今日,當「科學至上」的糖衣正隨著如後工業化環境污染等問題而逐漸剝蝕褪化後,如此一個以「愛」為中心的信仰能帶給現時代受苦的靈魂多少程度的安慰呢?底下我將嘗試以身為一個基督徒的立場,將基督教的苦難觀作一個概略性的介紹,並多少試著與現代人的一般苦難觀作些聯結,期望能提供給身陷愁雲陰霾的人一些方向、一些能重新綻放笑容的契機。
二、何謂「苦難」
在進入基督教的信仰體系裡看苦難之前,也許我們需要稍停一步,先回過來確立一下我們所一直談論著的「苦難」內涵,以避免後續的論述失去焦點。
苦難的定義
中文裡「苦難」一詞,可字面解釋為「困苦與災難」。在英文裡,相關的字彙則有"suffering"(受苦,源自拉丁文sufferre,「在重壓下忍受」)、"distress"(憂苦)、"agony"(痛楚)等等。所以,苦難通常只能是被動的忍受,如同突遭重壓一般,往往令人感到萬分痛苦、喘不過氣,以致喪膽、灰心、失望。而耶穌自願走向十字架,默然接受眾人置之於死的苦難,實非「常人」行徑。
苦難的來源
中文裡面的「天災人禍」一詞,大致可以作為簡單的苦難來源二分法;然而隨著人類科技文明的進步,天災與人禍的分野已不再是斷然的涇渭分明。例如非洲大陸長久以來嚴重的飢荒問題,除了種種自然因素如久旱、土壤貧瘠以外,第一世界國家對他們所長期實行的掠奪式資本主義經濟實也難辭其咎。
苦難對人的影響
苦難問題,除了其直接的身心壓迫面向,也在於其所間接引起的人對生命意義之永恆追問:「到底我受苦的意義何在?」、「人生下來是為何目的?」;在原有的價值觀不斷被翻騰、直到尋得一個新的平衡之前,此時心理上的焦慮與不安全感極有可能再度影響生理,造成更為複雜的二度傷害。
三、基督教看苦難
由以上可知苦難是這麼嚴重的一件大事、是如此的令人痛苦與費解,所以歷來基督教神學界從來不會對它默不吭聲。傳統上〔暫時將一些所謂極端團體,例如「基督教科學會」(ChristianScience)等排除在外〕,基督教苦難觀基本的思考方式是:人要「成為絕對真理的工具」,從而所遭遇的苦難自然有其神秘不可解的奧秘。所以,若要從基督教的觀點來看苦難,就不能不先去從它的信仰脈絡中尋出一些基本的思考方向,以求尋得一個較深度而適切的理解。
基督教的信仰前提
「有一造物者,人是他的創造物,人要倚靠造物者而存活,而造物者給予人以自由意志可以選擇要不要按其規範而行。」這就是基督教簡易的概略內涵。由於此「造物者」的概念,存在於基督徒的信心基礎之中,這使得他們往往在考量忖度事情時常會與那「終極的至善實體」相連結,因而使得一切事物就都帶有了某種目的的性質。
基督教的苦難觀中寫得最清楚的就是《聖經》裡的〈約伯記〉,最重要的觀點就是:「現世生活沒有直接的賞善罰惡,人活在世上是為了彰顯上帝的榮耀;可能有苦難,可能有喜樂」。換句話說,除非到了最後的審判,上帝絕對不會惡有惡報善有善報;因此,今天有人遭受不幸,有時候不是他自己的責任──他的苦難也許是為了彰顯上帝的公義而有一種神秘的決定;那真正的意義只有上帝知道,他活著只為了更認識上帝。
上帝與苦難
對受苦的人來說,上帝不是從天上給他們安慰,而是安靜地參與在受苦者之中。對受苦者來說,最重要的是有沒有人了解他的痛苦、認同他的處境、與他一起吶喊出心中的抗議。上帝沒有應許信祂的人會一帆風順,卻應許「與他們同在」,這種「同在」就是最大的安慰了;每個人都需要安慰與鼓勵,上帝永遠是扮演這角色。
上帝並沒有叫我們一定要解釋苦難的原因,其實祂自己也不常解釋苦難存在的原因;上帝只要我們與哀哭的人同哀哭,與喜樂的人同喜樂,要記得與受苦的人同在,因為我們的愛白白得來,也要白白地分享給別人。解釋受苦的原因未必能安慰受苦者,惟有認同、體會、接納才能使悲傷的人得著安慰!
未完、全文見:
http://life.fhl.net/Philosophy/bookclub/hard.htm
*** 罪惡問題研究
世界上存在著苦難罪惡一直是不信神者質疑神存在的主要論據之一,
古希臘哲學家伊比鳩魯早已提出著名的罪惡問題質疑上帝的存在。
「難道神願意阻止罪惡卻阻止不到嗎 ?....那麼 ,他便是軟弱無能的。
難道他能阻止郤不願意做嗎 ?.....那麼,他便是懷有惡意的。
難道他既能做到又願意做嗎?.......那麼 ,罪惡是從哪裡來的 ?」
伊比鳩魯的罪惡質疑在今日仍然有其說服力 ,
基督教的上帝耶和華號稱無所不能 ,盡善盡美 ,至愛至善,
但為什麼祂創造的人類世界郤是充滿罪惡呢 ?
在此 ,
Louis P.Pojman教授的《 Philosophy of Religion 》對罪惡問題作出了以下概括 :
假如上帝 (全能,全知,至善的存在者)存在 ,
這個世界上便不存在 (或者說 ,不存在“不必要的”罪惡。
這個世界上存在罪惡 (或者說 ,存在著不必要的罪惡 )。
因此 ,上帝不存在。
罪惡的問題一直是基督教教義的固有矛盾 ,為了回應這個問題 ,
神學家提出了各種不同的神正論以辯護上帝,
最常聽見的是自由意志說 ,以魔鬼的引誘以及人的罪性來解釋罪惡的來源 ,
這些神正論是否說得通呢 ?
** 神正論的辯護及罪惡的根源
“神正論”這個詞最早見於萊布尼茨的《神正論》,
神正論可意譯為“ 神的正義論”,它旨在論證即使罪惡存在,
上帝也是至善的和正義的。
正如罪惡問題早已在古希臘被伊比鳩魯提出 ,
神正論也早在古希臘羅東馬就開始了 ,著名的神正論者有柏拉圖 ,亞里士多德,
普羅提諾 ,奧古斯丁 ,阿奎那 ,馬丁路德 ,萊布尼茨等。
奧古斯丁的神正論觀一直是被認為是經典正統的 ,
這是因為他的觀點既符合《聖經》又闡揚了教義 ,
它的“原罪說”,“恩典說”和“救贖論”
全面地為上帝的至善全能而自圓其說。
在奧古斯丁看來 ,惡不是上帝的責任 ,而是人運用自由意志犯罪的結果,
上帝造人時原本是天真無邪 ,亞當夏娃本居住在無憂無慮的伊甸園,
但因為夏娃抵抗不了蛇的誘惑 ,導致了人性的墮落 ,失去了原本的善。
儘管奧古斯丁以及很多神學家有一套辯護神的正義的神正論 ,
然而在人文主義者角度 ,基督教的罪惡苦難問題及原罪說仍然是難以接受的,
而且包括奧古斯丁在內的神正論也存在著無法避免的邏輯矛盾 ,
而這也是源於基督教教義內部不可克服的內在悖論所致。
以下就三方面回應神學的原罪論 ,以衡量神正論是否解決了罪惡問題。
** 終極罪責
聖經以賽亞書45:7完全解決了罪惡的來源問題 ,因為 :
(以賽亞書45:7) 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災禍‧
造作這一切的是我耶和華‧
那就是說 ,所有神正論將會白費心機 ,
因為耶和華親自說造作這一切的是牠耶和華 !
換言之 ,罪惡苦難本也是源於耶和華 ,即使是魔鬼撒旦也是上帝造成的,
所以創造主無論如何也無法擺脫對自己的創造物的責任。
即是說 ,上帝所造的人原本是完美無缺的 ,他們本來在樂園中幸福生活 ,
為何會濫用了自由意志而犯罪呢 ?
奧古斯丁既把罪惡的根源歸因於人類 ,然而這種有犯罪傾向的人又是上帝所造,
這便陷入自相矛盾的悖論中。
奧古斯丁的理論正如一種“虛無說”,上帝從虛無中創造了宇宙 ;
而人類又從虛無中產生了惡。
然而耶和華始終是萬事萬物的終極因 ,
所以即使人類因何原因或怎樣運用自由意志走向了罪惡 ,終極罪責始終上帝。
**在自然角度看
在自然角度看 ,基督教的教義更顯荒謬 ,奧古斯丁把罪歸因於人類 ,
而人卻是從先天的完善墜落到罪惡之中的 ,然而科學事實告訴我們,
人類是由低等生物長期進化而成的 ,人類的精神發展和道德也是經過漫長的
進化過程 ,如此一來 ,何以能說人類是先天完善的 ,再進而墜落到罪惡之中呢 ?
其次 ,若然把惡歸因於人的墜落 ,世間的惡和苦難是源於人的犯罪 ,
但世間上很多災難是和人類無關的 ,甚至人類未出現之前已經發生 ,
例如地震 ,洪水 ,旱災等 ,這同人類的善惡無關 ,
換言之 ,造成這些災害 ,只能歸罪於上帝。
** 救贖不能顯示上帝的愛
若然照奧古斯丁的救贖觀,人類歷史將終於上帝的大審判 ,
然後惡者下地獄受永火折磨 ,從而彰顯了上帝的公義 ,
這種可怖的歷史結果 ,絲毫證明不了上帝的愛。
這是在說救贖 ,天堂地獄論沒有一點任何的積極意義 ,
因為真正需要拯救的是作惡者而不是從善者 ,
把不信神者打入地獄永不超生只能顯示上帝的邪惡 ,而不是仁慈與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