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 私下解決定應該點????

2010-05-30 12:26 am
我爸做類似地盤的工,
琴日5月28日, 一早開工,佢成個人從高處(差唔多一層樓高)趺左落黎,
但公司的負責人無叫白車或報警,直接由公司車車去醫院,
因為驚搞大件事,會俾警察查,要封工場,
而到醫院後報係樓梯趺傷,

依家入左醫院,住緊院,
左手手骨斷左,打左石膏,有可能要做手術裝鋼板,
而且條腰唔知整到咩,痛到自己根本唔可以訓底同坐起,要人扶,
但照左x光,又睇唔到有野,今早隻右腳踵左起黎,又要照一輪野,未知結果,

我爸公司就話唔希望搞大件事,到時大家都俾人查,
話如果搞勞工工傷賠償,會被人查過去幾年做野的紀錄,
又要查埋家人,同內地ge野.
所以佢地(公司)話可以由佢地賠,
睇下我爸要住幾內醫院,同醫生開幾多日先做到野的醫生證明紙,
公司就照平時人工8成賠.

>>呢個情況下其實我地應該點做呀,私下由公司賠定可以點,
因為我爸都50幾歲,好驚佢因為隻手甘,再做唔到野,
由公司賠,只會賠病假同醫生話ge康復期,如果以後有咩事隻手有咩後遺症,都唔可以再追討,所以我地應該點做先係最好?

>>我爸如果出院,係咪可以要求醫生寫一張證明紙,話返我爸隻手需要幾內時間先好返,康復到可以做野,?

回答 (5)

2010-05-30 10:01 am
✔ 最佳答案
Kerries 朋友:

緊急通告:

請通知妳的爸爸,無論公司說什麼花言巧語都好,必需立即對公司說明,一定要報工傷!不但如此,本人強烈建議,妳與爸爸一同到他工作地區的勞工處預先報案,因為以妳的描述,相信他的公司有好大的機會不會將此工傷個案呈報給勞工處。到頭來,損失慘重的一定是妳們!

1)到醫院後報係樓梯趺傷
>對於報工傷來說,一定要將當時的實惰報上,否則,日後查出妳的爸爸是給予假證供,保險公司有藉口說明是妳爸爸給予虛假資料而完全不給予一分一毫的賠償費用,現時必需立即矯正口供,以保障自我。

2)如果搞勞工工傷賠償,會被人查過去幾年做野的紀錄,
又要查埋家人,同內地ge野
>我從來沒有聽過有關傳言,相信這是該公司刻意想逃避負上工傷責任而作出來的誤導,以圖影響工傷事件。

3)不論工傷病假紙開出的病假日數多少,都可以得到正常工資的8成,有別於一般的有薪病假日數(一般的有薪病假工資,其病假必需至少是連續4日)。目前要做的,除了盡快向公司及勞工處報上工傷外,還要好好保存所有有關該次工傷的證明文件,包括:自行筆錄受傷的全部過程(正確的事發日期,時間,地點及整個過程。

4)呢個情況下其實我地應該點做呀,私下由公司賠定可以點
>千萬不可私下解決,必需向公司表明,要求公司上報工傷予勞工處,為了保障起見,最好自行到相關工作地區的勞工處,予以備案,日後妳便會知道,我所教妳的,會好有用(另作說明)。

5)我爸如果出院,係咪可以要求醫生寫一張證明紙,話返我爸隻手需要幾內時間先好返,康復到可以做野?
>現時所要做的,除以上所說之外,還需要不斷覆診,每次看醫生後保存有關收據及醫生紙,直至完工康復為止(不論時間有多長,也要照做)。

6)若私下解決,公司會逃避好多法律上的責任,所換來的,好大可能是一筆龐大的醫療費用,(包括物理治療費用,額外因手術而衍生出來的其他費用,如:需要醫護人員的獨立照護費用,扶助工具的費用......)

有關詳情,請參考勞工處相關的網址:http://www.labour.gov.hk/tc/legislat/content1.htm
僱員補償條例(香港法例第 282 章)









2010-05-30 10:36:27 補充:
看來,妳爸爸的工傷情況也很嚴重,相對來說,需要住院,醫療...的開支,也會非常龐大。

若私下解決(即如妳爸爸公司的意思不作工傷),公司會負責到底?可能一年,可能兩年,甚至更長的工傷醫療費用,他們願意承擔?若願意的話,一早便不會要求妳爸爸不報工傷了。

而且,日後該公司反轉豬肚,只說是妳爸爸不是工傷,他們堅稱這點(當然,會花言巧語去封住妳爸爸把口,又或許即時只給予少少錢作為私下的賠償了事,還有機會要求妳爸爸作出白紙黑字的書面聲明,說明以後不會因此事再作任何追求),妳們便會在經濟上出現極大的損失。

2010-05-30 10:36:35 補充:
記住:
1)公司因妳爸爸的情況,每日的工傷假都要出正常人工的8成,是他們應有而且是必需的責任,並不是賞賜...

2)公司要求妳的爸爸不將受傷的事實(即工傷,及其發生的整個事件的真實情況)說明,等同妳們放棄了追討工傷的賠償,日後漫長而又昂貴的醫療費用,生活開支的費用,可以自行承擔得到嗎,除非,自問可以,那就不用我多說了.....?

2010-05-30 10:54:16 補充:
* 計算永久喪失工作能力補償所採用的每月收入以港幣21,000 元為上限


按期付款

僱員可由暫時喪失工作能力(放取工傷病假)的日期起,收取按期付款達24個月。按期付款的計算方法如下:

(發生意外時的每月收入 - 在意外後的每月收入)x 4/5


若僱員暫時喪失工作能力的期間超過24個月,可向法院申請延長收取按期付款的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可超過12個月。

2010-05-30 10:54:34 補充:
醫療費
僱主須支付的醫療費的最高金額如下:
對僱員每天身為醫院住院病人進行醫治的費用:港幣200元
對僱員每天身為非醫院住院病人進行醫治的費用:港幣200元
對僱員在同一天身為醫院住院病人及非醫院住院病人進行醫治的費用:港幣280元

2010-05-30 10:54:54 補充:
解決工傷個案的途徑
視乎個案情況 ,工傷個案可循下列途徑解決 :
直接支付補償
直接解決
以簽發證明書方式解決
由法院裁決

2010-05-30 10:55:14 補充:
強制保險
僱主必須按規定持有有效的工傷補償保險單,以承擔其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及普通法就僱員因工受傷所要負的法律責任。

2010-05-30 11:01:46 補充:
所有有關該次工傷的有關證明文件,如醫療收據(包括門診,住院,以及物理治療,或因此次工傷所需要額外的開支記錄,工傷病假紙記錄,工傷記錄等,)都建議自行影印副本,以作後備及不時之需。
2010-05-31 2:15 am
在這情况下當然越早報「勞工處」越好,唔報好無保障,到時公司唔認數,求其比D錢-又或突然結業,你點追佢,呢個情形嘅保險金唔會少,咁傷可能亦有後遺症,凈醫葯費都唔少,佢公司比得幾多,佢一唔認數,你告佢都拖你二-三年,到時咩環境無人知,所以立即報勞處係最保障到自己,一切事佢哋會幫你跟進!!!
2010-05-30 7:07 pm
睇完你這段陳述,如果事情全屬真確,理應報工傷處理,但!相信你們對香港法律制度不認識及無信心,請把你父受傷詳情,例如點解會從高處掉下來?你父是受僱或自僱等等資料email: [email protected] 定盡力協助,僅記勿答應簽署任何有懷疑的文件!
2010-05-30 1:04 am
無良僱主一味靠嚇,香港勞工法例是保障工人的,工傷個案又怎會搞到查家宅咁嚴重呢?
法例規定工傷期間病假是可獲 4/5 的薪金津貼,所以公司的 8折支薪是應該的,不是特別益你;而出院後經政府醫生判傷,還會根據受傷程度得到工傷賠償金;如果你接受私了,不報勞工處,吃虧的是你們。
保障自己的權益,快些去勞工處求助吧!
2010-05-30 12:51 am
你應該去到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度報工傷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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