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會計同稅務響固定資產計算上係有分別的
就先假設有$10,000新增固定資產
再假設稅務上$10,000亦為可作為將來扣減之固定資產原值
會計折舊可能會用$10,000之20%計算, 每年一樣
而稅務上, 第一年會用$10,000 x 60%作為首年可扣減數, 再以該件固定資產所屬之pool去計算每年可扣減數目, 一般來說會是每年稅務掙值20%, 即第一年會有 $10,000 x (1-60%) x (20%), 第二年就係$10,000 x (1-60%) x (1-20%) x 20%, 如此類推
這樣計自下去, 會計賬上五年折舊, 但稅務上會是多於五年的, 所以會計賬上固定資產淨值為零, 但稅務上仍有扣減情況時有發生
若中途有固定資產出售或報癈, 那出售收入 (sales proceeds) 就會用以扣減pool的淨值, 比如上述固定資產第三年出以$500出售, 這樣稅務上....
$10,000 x (1-60%) x (1-20%) x (1-20%)-$500=$2,060
若果一開始只有一件固定資產報稅, 這個$2,060就可以當作balancing allowance於第三年計算稅項上作扣減 (報稅表上亦有這項), 但一般情況下, 由於所申報的固定資產不止一件,$2,060一般會繼續以每年20%去計算可扣減數直至零
了解這個分別後, 再來就是你的問題
最有可能的就是, 你公司所有固定資產都已經售出或報癈, 但當時可能是零售價或是售價低於稅務上之淨值, 而又沒有以balancing allowance去扣減, 所以即使會計賬上沒有固資產, 稅務上還有可扣減數目
這數於稅局是沒有損失的, 只是遲扣還是早扣, 若他沒有異議, 其實分開扣也沒關係, 不過一般公司都會喜歡有數先扣減會比較化算, 今日唔知聽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