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受到前男友的恐嚇,已報警求助,警方也告之要出席作證人.然而,由於前男友的恐嚇說話中含有色性成份,而且本人公司係國際大公司,故本人想要求法院向傳媒頒令不能公開本人之資料.但,本人問現協助調查的有關警員,本人應向甚麼單位提出這申請要求?又或應在那一階段提出這申請要求時?得到答案係...呢d細case,無咩人咁申請.我再問佢咁我想申請身份保密要點做時?反給佢罵了一頓,東拉西說的胡說一輪,總之係無答案.
由於本人不想家人知道自己的擔心,以及怕影響到工作,所以想法院能頒令保密本人身份,請問...我應向那個單位申請?何時申請?警方就一定不能幫我回答這問題,咁點算?未去取證人傳票,大約二週後上庭作證人.所以請急急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