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們的社會卻有很多工人,天天都要超時工作。
例如:保安員每天12小時工作,建築工人每天10小時工作,還有職業司機、清潔工人….. 等等。
他們的長時間工作,不但影響身心健康,家庭幸福,還會影響其他人的工作機會。
為什麼香港政府不立法,確立「體力勞動工人」的最高工時,來增加就業職位?
更新1:
本人絕對同意:「重發小販牌」, 。 我認為沒有「自由小販營商」的社會,根本沒有資格稱為「自由市場」的國家或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