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聖經的權柄,是從神發出的,因神有掌管世界、天上地下的主權,這就是神的權柄,神的權柄是全面性的。而有些權柄是局部性的,例如政權。政權的權柄雖局部卻是大的,政權是天對地统冶集團的賦予,是要平衡大局、统治人民用的。若政府錯誤運用天對她賦予的權柄,一直錯下去,其權柄的持有度將不會長久。有些人認識神,把神的心意發表出來,就是屬靈的權柄,屬靈的權柄是局部的,權柄的設立是為了把人帶到神那裏,以主為主,叫人認識神,傳道建立人的生命,使人回轉,傳播愛與關懷,刑罰屢犯罪惡的。這就是屬靈的權柄,而屬靈權柄的強度是基於人對神的認識程度以及發表權柄的人,他達不達標。法律的權柄:法律看似是政權以下,但真正的法律是凌駕政權的,當政權出錯時,這一刻,屬靈的權柄或法律的權柄就凌駕政權,目的是讓政權回到軌道。法律的權柄是具威嚇作用,叫市民不敢越過已訂下的標準,人若越過,就是按情理接受法律的審判。法律的設立是為保障個人、團體、社會的利益的。法律過緊,只會壓抑人民;法律過鬆,就會使人心發狂,所以法律是要一直修訂,去完善的。團體的權柄,團體的權柄是隸屬政權之下的,團體在社會中的大細、定位將決定權柄的力度。地位、名聲的權柄:地位、名聲是從人所經營的事情,逐漸累積,由其實際而顯明的能力。家庭的權柄:家庭是構成社會的細胞,細胞若壞,器官就壞;器官若壞,身體就壞。所以長者必須受敬重、專重,而作大的必要愛護、照顧細的。知識的權柄:知識就是力量,正知識就帶着說話的話語權,人人都當尊重知識的權柄,因為正知識是叫人明白事理、帶出方向。
局部性的權柄是互相配合也互相制衡的,目的是叫人不越位。而神的權柄,既是全面,就凌駕一切,我們不需制衡神,因為制衡是對不完全的東西而作的。神是完全的,所以祂發出的一切也是最好的。
2010-05-26 23:55:46 補充:
個人生命的權柄:人的修養,內涵,造藝就成了人佩服的緣由。人若流露醜陋的生命,雖站在高位,其醜態必會顯現,也不為人佩服。
2010-05-28 22:44:03 補充:
對權柄的一點看法
有一些基督徒認識權柄,也有一些基督徒不認識權柄,其原理是怎樣呢?
認識權柄的基督徒,他們多是較蒙恩的,因為他們多活在一個較完善的系统團體下長大,因着這些系统團體的美善教導,使他們有所學,因而產生「服」的心,而在他們學習的環境下,該團體也豎立起權柄,而權柄的設立,目的是建立有序的環境,而井然有序的環境,就不帶來混亂。
不認識權柄的基督徒,多是在他們的人生學習中,沒有見過一些權能或榜樣,以致他們對一些表面在上位,而實際不在上位的人表示不服。因著眾人心裏的不服,遲早就帶來該團體的混亂,人為了改善這混亂的環境,就爭取權柄,自我樹立權柄,也導致更深一步的混亂。
2010-05-28 22:44:14 補充:
由此我們可見,有一些地區的混亂,是基於人不認識權柄所致。
權柄並不是轄制,從另一方面來講,乃是「服」,擁有權柄的人必須具備發權柄的資格,這資格是從他的實際、名聲、表現而鑑定他有沒有持續發權柄的機會。擁有權柄的人是「配」,才得着權柄的發言權,而能發權柄的人首先要學會服權柄,將來才有具發權柄的資格。
不服權柄的人,他們的心常常想朁越,挑戰他人,因著他們有這些素質,就不能擔起「話事人」的地位,因為要成為「話事人」地步的人,他的心是「安」的,而不是「動」的,因為「安」的「話事人」,才能給予被管理人「穩」的感覺。而「動」的人若當「話事人」,只會帶來團體的不穩,也是混亂的起頭。
2010-05-28 22:44:19 補充:
因此我們認識權柄後,就要學習服權柄,然而,一些「自我」受過厲害對付的人,不會因自已因有權柄而建立階層、地位,在人面前擺架子。相反,他們是很可親的朋友,這種和善的關係的建立,目的是叫我們在主裏面一同成長。
愛裏沒有懼怕,若有懼怕,愛就不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