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死後居屋轉讓

2010-05-26 8:06 pm
若一家四口住居屋(爸、媽、子及女)),物業為丈夫所擁有,妻子並沒有名字。現丈夫去世,(一)已辦好遺產繼承手續, 物業想轉到女兒名下, 請問如何將物業轉名,有什麼程序,要到那裡轉名, 會否當物業買賣要補地價? (二)銀行按揭未完成, 約剩60萬尾數, 而女兒沒有足夠金錢一次性付樓宇按揭, 但繼續供款是沒有問題, 那該如何做才好!

回答 (3)

2010-05-27 9:13 pm
✔ 最佳答案
根據過去處理過的經驗,此個案須要:

1. 通知房屋委員會。 因為居屋戶主去世一般當遺產處理,如無遺囑留下將由配偶繼承;故此不可直接將業權轉給子女。當然,由於業權轉至妻子,一定要得到房委同業才可"免補地價"。亦由於是遺產繼承,不須作為"買賣"。若然必須轉給子女,則必須作買賣及補地價,但仍需先由妻子承繼後再轉讓。

2. 安排律師行。主要負責有關契據上的轉讓及過程所涉及法律文件的回覆。最重要是新業權於政府田土廳註冊登記。

3. 聯絡有關按揭銀行。如上所述,有關承繼人須聯絡房屋委員會,若房委同意,將發出有關轉讓及免補地價同意書,銀行會根據此同意書重新批出按揭,而新按揭貸款額將不多於現時餘額,借款人、還款則由承繼人負責。由於是得到房委同意,房委是會持續向銀行擔保,所以不用擔心承繼人沒有入息而不批出有關貸款。

希望以上可以幫到您的疑難。
參考: I AM MORTGAGE EXPERTISE !!!
2010-05-27 12:51 am
因為太太仍在生,所以未必可以只用個女兒名,有關手續你聯絡房署熱綫
2712 2712.
根據我經驗,因為我亞媽死咗,咁亞爸又唔喺度,咁可以用一個子女名轉名,係免補地價嘅.
但係你妻子仲未死,咁可能係由妻子承繼,你要問吓房署啦.
但係自己辦手續好麻煩架,先要通知房署,然後到土地註冊處申請樓宇查冊,然後拿回死者身份証,申請者的身份証,死亡証,樓宇查冊証明書的正副本到遺產承辦處登記,然後再到稅局報稅,一般物業不超過750萬係唔駛交稅,然後再交回有關的証明書及一切正副本到房署登記,咁就完成.
但係每個地方都要交若干行政費,咁你諗咁煩,不如交律師代辦把啦.
參考: 自己
2010-05-26 10:26 pm
You need a lawyer advise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16:4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526000051KK0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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