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特考三等考試未滿三年四個月 可否在原分發區調動

2010-05-25 3:14 pm
自從我去報到
本課員額已滿
之前有人考上申請保留資格
明年到期會來報到
請問若是我被調走
未滿三年四個月可不可以調
畢竟公部門一個羅蔔一個坑
職務幾職等都有法律規定
總不可能多一個人出來吧
不能調
會違法
不能用那麼多人
能調
又和規定不符

回答 (2)

2010-05-27 4:04 am
✔ 最佳答案
我想台端真的不用過於擔心啦~
畢竟,一個縣(市)政府的編制還不小,
屆時一定會安排對方到適當的處室,
而你一般是不會被調動的,(畢竟若是動二個職務的話,則要二個人都要重新學,所以大致上比較有問題的是那個保留資格的新人哦~)

此外,你的問題真的是小case,
若是小型單位,例如:國民小學、代表會等,只有二、三個公務人員的編制,
那才叫頭大耶~~
縣市政府的人員流動性很高,屆時一定會自有安排!!

好好享受公務生涯吧!!

2010-05-26 20:10:14 補充:
以台端所分發的澎湖縣政府為例,
只要你在三年四個月都在「澎湖縣政府」的任何處室裡均可調動,
例如:教育處、文化處、民政處、行政處等~~

反正,你目前已經佔缺了~
對方進來也不能拿你怎麼樣,
反而是人事處與貴處處長討論出一個結果,
而這也不是你所能決定的!且不可能叫你辭職不當公務人員吧!!

況且,從今年五月到明年初新人進來這段期間,
貴府裡也一定會有人離開調到其他機關的啦!
所以,人事的調整很靈活,絕對不是很僵化,
請您100%地放心啦~~

真的,你的例子在人事業務中真的不是什麼疑難雜症說~!
2010-05-26 8:21 pm
分發是以機關為準

他保留結束

回來原機關

不代表會去你的課


收錄日期: 2021-04-11 16:12:5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525000016KK01331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