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樓主你好!對於閣下的提問,我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一下,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我仲想問如果沒帳簿會唔會入獄架?
答:樓上網友經已清晰而詳盡地,將樓主涉及的控罪解釋和展示一次!
但我有些問題希望樓主可以補充一些資料,好讓在下能更貼身地提供意見!當然如不方便透露也並無不可!
我想問樓主你在 09 年 4 月獲頒破產令,那這業務當時中止未?還是在破產後仍繼續經營呢?
按我個人經驗,申請破產時要向署方詳細申報這公司的來往單據、收支賬簿、報稅紀錄等!待署方完成審批後才能交上高院候頒破產令的!
就算這業務在申請破產前經已中止,除一樣要呈交相關的賬簿單據外,更需付上最後的會計師報告和中止商業登記的文件!否則署方同樣不會完成個案的審批!
故按理樓主既能順利取得破產令,應該已交出這些文件並通過署方的審批!那麼為何會有今次被控訴無保存賬簿的無妄之災呢?
那些單據賬簿是遺失了?誤以為不需要保留而拋棄掉?還是其他的原因呢?
還有就是我想問樓主這業務的性質和經營方式如何?而確實運作了多久和仍在運作中嗎?
因為如樓上網友提供的資料中所言,祇要這業務符合某些情況,是可以解釋為何無妥善保存賬簿的!
如經營報紙檔、小食店等以現金交收為主的業務,因屬小本經營和規模不大,故或未有正統的賬簿紀錄!
其次就是這業務的經營時間,假設這業務在你破產後便已停止經營!那短短幾個月時間的營業期間,或許會有疏忽遺留保存,或無意繼續保存的情況出現!
假設樓主的辯解不被法庭接納,則祇能以不清楚法例而非故意不保存該些資料,這個理由去求情!
按理祇要樓主願意跟對方合作和盡量提供相關的資料!判監的機會是非常低的!但被罰款和延長破產期則相信免不了!
多口一問!樓主說有人告發你,請問知否是何人告發你呢?是在甚麼情況和原因下告發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