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版主 好
閣下只要好好考完試,其他的都不是大問題了,也就是不需擔心
~易言之,先上榜就對了~
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條第3 項規定,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
受分發者,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其事由及保留年限如
下:
‧服兵役,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應該約11個月。
‧進修碩士,其保留期限不得逾3 年;進修博士,其保留期限不
得逾5 年。
‧疾病、懷孕、生產、父母病危及其他不可歸責事由,其保留期
限不得逾2年。
◎當上榜了~是正額錄取人員當然立即接受分發(雖規定10日內報
到),能愈早報到愈好(年資、薪資是自報到日起算、起薪~)。
◎如報到後才收到兵單,屆時可請教貴單位人事承辦人員,依規
定辦理保留手續事宜,即可寬心~快快樂樂~盡義務去了。
◎擬申請保留受訓資格者,請於榜示後15 日內檢具足資證明文
件逕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申請, 逾期不予受理, 洽詢
電話: ( 02 )82367112。
●增額錄取人員因服兵役無法立即接受分發者,於接獲分發機關
或申請舉辦考試機關通知後,應於規定時間內檢具足資證明文
件,向分發機關或申請舉辦考試機關申請延後分發。
詳情→
http://wwwc.moex.gov.tw/public/Attachment/04214543771.pdf (須
知 p15 )
◎有關~申請保留~
◎訓練及保留正額錄取資格事項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地址:11601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 之3號
圖片參考:
http://l.yimg.com/f/i/tw/lifestyle/map_texticon.gif
※電話:(02)82367112
※網址:http: //
www.csptc.gov.tw
以上供參,預祝~好運~金榜有名~
2010-05-30 09:16:34 補充:
先~金榜掛名~該報到時就快快樂樂作個社會新鮮人,當兵單收到,就依規定辦理相關
關手續事宜~一切就ok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