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未滿一個月,辭職是否要提前七天?

2010-05-24 1:29 am
我系美心一間店鋪由之前到依加已做咗7日,

如果天日返去辭職,

是否要在此之後再做滿七日美心先比你離開同有糧出?

回答 (3)

2010-05-26 8:51 am


人生開唔開心在乎你怎選擇 你有冇諗過只要你願意行出一步你便會唔同哂!又可以結識到不同層面嘅朋友,是真的~~只要年 滿18歲,{襯年輕緊係要把握機會揾多D錢喇} 現在本人誠邀想改變現在又想揾錢嘅朋友,如果平時揾錢唔夠用,又想找兼職或全職。 好消息呀!現誠邀請啤酒推廣,這份是個簡單的工作,無需經驗,(全/兼均可,自由返工時間,P.M10:00-A.M6:00逢星期一至五工作)尖東大型卡拉OK,本人誠邀想揾錢嘅朋友,時薪HK140- 月薪HK$15000- 或以上 { 只在場內工作,不需外出絕無黃色成份} 各位姊妹如現在正打算轉工或想揾兼職揾錢就要快快快,保証揾到真銀,本公司還可借糧不需利息,信我一定幫到你,唔好再諗喇!
快快電:95172731 糖糖洽
現今社會非常現實,揾食艱難。
正所謂:錢就唔係萬能,但冇咗錢就萬萬不能!
現在出面D兼職時薪得果$20-30蚊點做呀?夠食又唔夠買衫咁撘車呢?
P.S. 其實這份唔係你哋所諗的那麼黑暗、騙局嘅工作,本公司是絕對光明正大的,可能你哋太唔清楚喇!唔緊要你哋想知得清楚D不訪打比我問過明白,今時今日錢真的很重要,在年輕之時比心機揾幾年錢之後繼續升學或做小生意也可,沒有很定嘅經濟基楚怎能生活呢?{ 嘗試一下切身哋想想...} "絕不騙人"
2010-05-24 9:30 pm
朋友,針對你的實際情況,現解答如下:

1)工作未滿1個月,可即時終止僱傭合約而不需要給予對方任何的補償(包括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當然,知會對方一聲,是禮貌的表現,而亦給予對方覺得你是一個有責任感的員工,一舉兩得,何樂而不為呢。

2)通知對方終止雙方的僱傭關係後,不需要再為對方工作多7日。

3)對方(僱主)有責任,而且必需在你離職當日或最遲在終止僱傭關係後7日內,支付你應得的公司。

2010-05-24 13:33:26 補充:
錯字更正:

3)對方(僱主)有責任,而且必需在你離職當日或最遲在終止僱傭關係後7日內,支付你應得的公司(工資才對)。
2010-05-24 8:23 am
工作未滿一個月,辭職是否要提前七天?
答:如果不是連續性合約(為僱主連續工作4星期,每星期不少於18小時),辭職是不用通知期或代通知金。但必須要通知辭職。
已是連續性合約而未做足一個月,就要注意兩點:1.受聘時有沒有被僱主告知(書面合約或口頭協議都有效)這份工有試用期?2.受聘時有沒有被僱主告知解約通知期是多少天?
如果是有試用期,第一個月內辭職不用通知期,也不用補償代通知金。
沒有試用期,只要是連續性合約,未做滿一個月辭職都是須要給僱主通知期,不能給予僱主足夠通知期就得補償足夠代通知金。
通知期是先看有沒有告知是多少天,只要被告知的通知期不少於7天,是有須要遵守。
如果沒有提及通知期是多少天,法例是規定需要一個月。

你沒有連續性合約,辭職是不用通知期或代通知金。你通知辭職是可以時離職的,只是很多人得到僱主同意下,會選擇通知後再工作完這一天才離職,其目的是方便計算一整天的工資,否則辭職當日是可以按比例計算工資是有些少麻煩。如果相方願意,多工作幾天(不只限於7天)後才離職是可以的。
僱主依《僱傭條例》是須要在你離職日或7天內支付你應得工資。你應得的工資就是你曾工作多少天的工資,工作天數是可以計算份數(小數),例如你明天中午辭職即走,你就會是應得7.5日工資。

資料參考:香 港 法 例 第 57章 《僱 傭 條 例》
終 止 僱 傭 合 約 (疑問解答) http://www.labour.gov.hk/tc/faq/cap57d_whole.htm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16:2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523000051KK01183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