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漢譯經典的菩薩戒本有:《梵網經菩薩戒本》、《瓔珞菩薩戒本》、《瑜伽戒本》、《地持戒本》、《善戒戒本》、《優婆塞菩薩戒本》等。這六種版本共有二個系統:前二種版本是梵網系統,後四種版本是瑜伽系統。六種版本的菩薩戒有的通於出家、在家。如前所述,四眾弟子修學,法是同味,但在戒律的修學應該有所不同,因此對在家居士的指導,往往就會用瑜伽戒本,尤其是《優婆塞菩薩戒本》,這是專門針對指導在家居士的戒本。
第一、就是梵綱經菩薩戒本,有十條重戒,四十八條輕戒。
第二、菩薩善戒經,有八條重戒,四十八條輕戒。
第三、瑜伽菩薩戒(同本異譯—地持菩薩戒)。不過玄奘三藏譯的,是四條重戒,四十三條輕戒,曇無識三藏所翻譯的,是四條重戒,四十一條輕戒。
第四、優婆塞戒經的受戒品,內有六條重戒,二十八條輕戒。
上類菩薩戒本中,梵網菩薩戒與瑜伽菩薩戒,這兩種,通於在家出家。瑜伽菩薩戒和地持菩薩戒兩種同類,與梵網經的十重四十八輕,這兩類都是通於出家、在家,出家在家都可以受。
《優婆塞戒經菩薩戒》
在家居士受六條重戒, 二十八條輕戒的在家菩薩戒, 是來自於《優婆塞戒經》中的受戒品。
(一)『六重』:
(1)雖為天女乃至蟻子悉不應殺,若口教殺若身自殺,是人即失優婆塞戒;
(2)雖為身命不得偷盜乃至一錢,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戒;
(3)雖為身命不得虛說(妄語),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戒;
(4)雖為身命不得邪婬,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戒;
(5)雖為身命不得宣說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所有過罪,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戒;
(6)雖為身命不得酤酒,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戒。
(二) 『二十八輕』:
(1)不能供養父母師長,是優婆塞得失意罪;
(2)耽樂飲酒,是優婆塞得失意罪;
(3)污惡不能瞻視病苦,是優婆塞得失意罪;
(4)見有乞者不能多少隨宜分與空遣還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
(5)若見比丘比丘尼長老先宿諸優婆塞優婆夷等,不起承迎禮拜問訊,是優婆塞得失意罪;
(6)若見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毀所受戒,心生憍慢言,我勝彼彼不如我,是優婆塞得失意罪;
(7)月月之中不能六日受持八戒供養三寶,是優婆塞得失意罪;
(8)四十里中有講法處不能往聽,是優婆塞得失意罪;
(9)受招提僧臥具床座,是優婆塞得失意罪;
(10)疑水有虫故便飲之,是優婆塞得失意罪;
(11)嶮難之處無伴獨行,是優婆塞得失意罪;
(12)獨宿尼寺,是優婆塞得失意罪;
(13)為於財命打罵奴婢僮僕外人,是優婆塞得失意罪;
(14)若以殘食施於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是優婆塞得失意罪;
(15)若畜貓狸,是優婆塞得失意罪;
(16)畜養象馬牛羊駝驢一切畜獸,是優婆塞得失意罪;
(17)若不儲畜僧伽梨衣缽盂錫杖,是優婆塞得失意罪;
(18)若為身命須田作者,不求淨水及陸稼處,是優婆塞得失意罪;
(19)為於身命若作市易斗秤賣物,一說價已不得前卻捨賤趣貴,斗秤量物任前平用,如其不平應語令平,若不如是,是優婆塞得失意罪;
(20)若於非處非時行欲,是優婆塞得失意罪;
(21)商估販賣不輸官稅盜棄去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
(22)若犯國制,是優婆塞得失意罪;
(23)若得新穀果[卄/瓜]菜茹,不先奉獻供養三寶,先自受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
(24)僧若不聽,說法讚歎輒自作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
(25)道路若在諸比丘前沙彌前行,是優婆塞得失意罪;
(26)若優婆塞受持戒已,僧中賦食,若偏為師選擇美好過分與之,是優婆塞得失意罪;
(27)若養蠶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
(28)行路之時遇見病者,不住瞻視為作方便付囑所在而捨去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
2010-05-23 20:53:50 補充:
《受菩薩戒儀》提到,受持菩薩戒有八種殊勝:
一、 極道勝:受菩薩戒,如大鵬鳥舉趐高飛,能至十萬九千餘里。這是因為受持菩薩戒,一發心即超越六道輪迴;二乘行人則回小向大,逕趣無上菩提。
二、 發心勝:一念發大悲智之心,即超二乘境界。如過去有一沙彌,由於發廣大菩提心,其師雖已證得阿羅漢,反對其生恭敬,為沙彌擔荷衣物、讓路而行。
三、 福田勝:假使供養滿閻浮提內阿羅漢,不如受菩薩戒之功德。
四、 功德勝:受聲聞戒,其光猶如螢火;受持菩薩戒,功德則如日光,無所不照,功德廣大。
2010-05-23 20:54:15 補充:
五、 受罪輕微勝:受持菩薩戒,設使破戒,猶勝外道不受戒者。外道邪見,永沉惡道,無有出期。破戒之人,由戒之威力,即使墮入惡道,受罪輕微。若墮地獄,作獄中王;若墮畜生,作畜生王;若墮鬼中,作鬼中王;若在人間,作人王國王;若在天中,作天中王。生生之處,不失王位。故《瓔珞經》云,有犯名菩薩,有戒可破;無犯名外道,無戒可破故。
六、 處胎勝:菩薩處胎時,常為天龍八部諸善神王之所守護。
七、 神通勝:能變大地為黃金七寶,攪長河為酥酪醍醐,能一念超百千世界,能一日化百千眾生。
八、 果報勝:生蓮華藏海,證法性身,一得真常,永無退轉。
2010-05-23 20:57:28 補充:
《梵網經菩薩戒》十條重戒
http://tw.myblog.yahoo.com/jw!Syz5UameFRJmVs04r5vILogl4Njvvw--/article?mid=13&prev=14&next=12
48輕戒
不敬師友. 飲酒 . 食肉. 食五辛 . 不教悔罪. 不供給請法. 懈怠不聽法. 背大向小. 不看病 .
2010-05-23 20:58:20 補充:
蓄殺眾生具 , 國使 . 販賣.毀謗. 放火焚燒 . 僻教 . 為利倒說. 恃勢乞求. 無解作師 . 兩舌. 不行放救 . 嗔打報仇. 憍慢不請法.憍慢僻說. 不惜學佛. 不善知眾. 獨受利養. 受別請. 別請僧. 邪命自活. 不敬好時. 不行救贖. 損害眾生. 暫念小乘. 不發願. 不發誓. 冒難遊行. 乖尊卑次序. 不修福慧. 撿擇受戒. 為利作師. 為惡人說戒. 無慚受施 . 不供養經典. 不化眾生 . 說法不如法. 非法限制. 破法。
《梵網經》云,受持能獲五種利益:
一者十方佛,愍念常守護。
二者命終時,正見心歡喜。
三者生生處,為諸菩薩友。
四者功德聚,戒度悉成就。
五者今後世,性戒福慧滿。
2010-05-23 20:59:17 補充:
瑜伽菩薩戒
〔四重戒〕
〔第一、自讚毀他戒〕
〔第二、故慳戒〕
〔第三、故瞋戒〕
〔第四、謗菩薩藏戒〕
〔四十三輕戒〕
〔第一、不供三寶戒〕
〔第二、貪求名利戒〕
〔第四、不應供受襯戒〕
〔第五、不受重寶施戒〕
〔第六、不施其法戒〕
〔第七、棄捨惡人戒〕
〔第八、遮罪共不共戒〕
〔第九、性罪不共戒〕
〔第十、住邪命法戒〕
文長略 , 見
http://ge.tnua.edu.tw/~huimin/paper/yogasila/yogasila.htm#§2.瑜伽菩薩戒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