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事故(緊急)

2010-05-24 4:25 am
上禮拜我行駛快速道路 由於要右轉切至機車道 再切入後與後方來的機車發生車禍
但 他擦撞上來時候我的車子還在行駛中 機車撞至右前門 我也有打方向燈
對方機車打滑 滑倒在地 只有腳上有輕微擦傷 手部看似拉傷(由於未看見驗傷單無法明確陳述受傷部分)
現在對方卻遲遲不想和解 我很有誠意想與他解決此事 他卻在三推遲說他的手無法舉高 但 他還是很正常的上班(他再當會計) 這樣長時間使用電腦 對於手傷也會有些傷害
我有陸續打電話詢問傷勢 但回應卻是手無法舉高
我是該進行調解 還是????
若是上法院 式如何判理賠 那理賠是如何裁定
車子若有意外險 保險公司理賠方式???? 理賠全額或者有俗稱的 三 七 分


很急!!!!!!!!!!!!!!
更新1:

已經有報警了!!!!!!!

回答 (7)

2010-05-24 8:40 pm
✔ 最佳答案
上禮拜我行駛快速道路 由於要右轉切至機車道 再切入後與後方來的機車發生車禍

我方變換車道不當應為肇事原因!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8條1項6款
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車道數計算,不含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先道及慢車道),除應依標誌或標線之指示行駛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不得佔用轉彎專用車道。
而對方有無助益車前狀況的肇事次因則視筆錄敘述而定!

建議於事故一週後可免費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事故一個月後可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以利釐清雙方肇責。
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

但他擦撞上來時候我的車子還在行駛中 機車撞至右前門 我也有打方向燈
對方機車打滑 滑倒在地 只有腳上有輕微擦傷 手部看似拉傷(由於未看見驗傷單無法明確陳述受傷部分)

需注意因傷者有受傷如何解不成傷者可依刑法第二八四條過失傷害罪對我方提出告訴: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現在對方卻遲遲不想和解 我很有誠意想與他解決此事 他卻在三推遲說他的手無法舉高但他還是很正常的上班(他再當會計) 這樣長時間使用電腦 對於手傷也會有些傷害
我有陸續打電話詢問傷勢 但回應卻是手無法舉高
我是該進行調解 還是????

一定要積極與對方聯繫並表示關懷及我方想和解的誠意!

若是上法院是如何判理賠那理賠是如何裁定

建議趕快與對方達成和解不要等到對方提告我方,如果上了法院由法官判賠之前我方就要先有被判過失傷害而易科罰金的心理準備,因為上了法院會由檢察官先開偵查庭了解我方與對方有無和解的共識,如果雙方無共識而未和解,我方又有肇事責任而對方受傷又是事實,就算只有擦挫傷檢察官一樣會起訴我方,而到了刑事庭我方又遲遲未與對方達成和解,法官就會對我方依刑法第二八四條過失傷害罪判刑,之後才會到民事庭由法官認定對方所提出的相關損害證明來判賠!

車子若有意外險 保險公司理賠方式???? 理賠全額或者有俗稱的三七分

可參考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你可依下列明細協助對方獲得合理的賠償以達到和解!

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
一、健保醫療費:
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
二、急救費用: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
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
四、看護費用:
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 須有 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五、其他:
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等等

另可依肇責比例向我方或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求償的項目如下:
一、看護費用:
超過強制險三萬六給付的部份,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為準。
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計。
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
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四、財產損失:
修車費或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五、慰撫金:
精神賠償參照當事人之身分、地位、職業、家屬狀況等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循。

加油 祝早日和解
2010-05-24 8:33 pm
你假如有保第3責任險
你最好逼你的保險公司趕緊做和解事宜
免得衍伸出刑事問題
你要主動阿
2010-05-24 8:03 pm
簡單說明
本車有保意外險(非強制險) 有報警
你就不用太擔心了
通知保險公司 5日內帶身分證 駕照 行照 保險卡到保險公司做出險的動作 保險公司會等肇責出來後 與對方洽談和解
理賠金額通常你所保的第三人責任險都應該沒問題(除非有死亡)
這段時間通常30~45天不等
你只要在這段時間內與對方保持聯絡 關心對方即可
千萬不要自己與對方談和解
因為當你做出險動作後 和解是由保險公司負責(錢是保險公司賠 我們不用付任何金錢)
若你與對方達成和解 是私下和解 保險公司將不負任何責任 意思是 錢你賠不關保險公司
不用擔心 有第三責任險 發生事故不要慌張 5日內帶足所需資料到保險公司辦理出險即可
2010-05-24 6:39 pm
主動送對方去醫院付帳單看報告應是來不及了!!!!
等警方報告出爐再說吧!
沒事關心一下醫療狀況心理好過些也有個醫療費的底價概念!!!!
對方抱怨的話都不要去反駁也算交個朋友吧!!!!!
2010-05-24 6:04 am
看完妳的陳述~~~
目前能做的~~你就是盡~~關懷的心~~好好關心一下傷者~~

至少~對方要求就不會太離譜~~你有報警~~處裡事故~~
只需等待對方好轉之後~~再來談"和解"
如果對方要求太過離譜~~你可以尋求交通裁決~~有法官認定~~
不過~你吃虧面比較大~~~除了醫療賠償以外~~還需要連帶工作損失費用
妳可以考慮請保險公司出面~~你只要帶個水果~~到傷者家看一下傷者~~
或許是最好的方式~~~
參考: 自己曾經受過同樣車禍~~被轉彎車給傷害
2010-05-24 5:31 am
假如你已經報案,究竟靜待30天後向處理機關申請交通事故分析,再來判斷誰的責任較大,在續談理賠事宜或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如有疑問再詢問吧。
2010-05-24 4:47 am
你怎麼沒有報警呢! 如果遇到這種 思底解決很難...


收錄日期: 2021-04-30 14: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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