喺現今嘅香港,男女應同時可享有着裙或着褲而不受歧視、限制嘅人權 & 自由!!!: )
更新1:
「我諗樓主的意思是指例如有個別男生想著裙,女生想著褲。而不是指全部!」 正解!!: )
更新2:
To Carey︰ y 唔算ge??
更新3:
To saint02005 ︰ 但你依個講法又好似唔多妥?!?! e.g.中國古代女性一定要紮腳,但現代就唔可以再迫女性紮腳!!(或改為要男性紮腳!!! :D)
更新4:
To A︰ 「我覺得男仔想着裙不是問題,只要他想着就可以去着,就去向學校爭取」 其實我都好同意,基於男女平等嘅原則,男生 & 女生亦應該有權去選擇着裙定着裙嘅自由!!!: ) 但可惜現時香港嘅中學喺依方面仍然相當保守!!尤其是男仔着裙方面,相信未有一間學校以容許: (
更新5:
「選擇着裙定着"裙"」 更正︰應該係「選擇着裙定着"褲"」 (打錯字: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