煩請cecimak1995指點一下, 有關破產問題

2010-05-22 9:31 pm
cecimak1995 你好, 我看過你很多回答, 也看過你破產的經過與心路歷程, 給予我很大鼓勵, 明白自己可能還有出路, 感謝你的分享, 也能否請你給我一點意見好嗎?

我前夫嗜賭, 也不養家, 為了他背起了二十萬左右的債項, 多年來我一個人撐著家庭和兩個孩子的生活, 可是有一天他動了手打了我和孩子, 終於忍無可忍之下和他離了婚, 怎料剛離婚就發現自已有了身孕, 我不願墮胎, 畢竟是自己骨肉, 為了這個問題也被自己家人離棄了, 現在己收到法庭發出的離婚令, 可是我也萬念俱灰了, 試過自殺失敗, 發現得了抑鬱症, 要長常覆診, 現在真的, 真的很徬徨...

我現在廿九歲, 在酒店工作, 收入穩定, 月薪一萬二千元, 可是卻入不敷支, 前夫也沒有付膽養費, 我們都是靠借錢來過日子, 現隨著第三個孩子快要出世了, 我相信自己會支撐不住的, 破產可能是我唯一的選擇...

我和孩子租住公屋, 沒有物業和資產, 只為孩子們買了一份教育基金保單o

1. 請問以你意見, 我應否申請破產?

2. 如破產, 為了孩子, 我並不想放棄他們的教育基金保單, 我該怎樣做? 還是應該放棄?

3. 破產官會怎樣計算我的生活費? 會扣除我很多的的工資嗎? 孩子拿了學費減 免和書薄津貼等, 他會以扣減後的銀碼來支付我的生活費嗎? 未出生他孩子他也會計算在內嗎?

4. 我知道你沒有經過律師自己搞破產的, 請問如果我也想像你一樣, 不經律師的話, 收費是多少呢? 我又該怎樣做呢?

對不起, 問題多多, 太麻煩你了....
更新1:

謝謝你 cecimak1995, 你的意見真的對我有很大很大的幫助, 非常感謝你, 讓我再補充少許資料! 1. 對呀, 數加數有差不多二十萬, 而且全是我個人名下, 因為他的信貸紀錄已經差到再不能借錢了... 2. 保單的持有人是我本人, 己經拼命供了款六年, 保單價值有數萬, 但可動用的只有幾千元...照你所說, 還是忍痛放棄好了..... 3. 看完你的意見, 我意向是快一點申請破產較好, 但我知道一旦申請破產, 署方會立刻凍結我的戶口, 但通常他們會多久處理好? 署方會什麼時侯開始給我發生活費呢? 孩子的學費不能拖的....很苦惱... 對不起, 問題都很無聊, 還是有勞你的解答了....

回答 (4)

2010-05-22 11:45 pm
✔ 最佳答案
樓主妳好!閣下 實在無需客氣和過譽,在下能提供的意見必會盡量提供,縱使有時或許未必絕對正確和適合!為此亦曾受某些網友的非議責難,亦曾有心灰意冷想放棄的一刻!反正無名無利還要受責!真是何苦來哉!?

祇是正因自己曾受破產之困擾,明白到一個人在窮途之中,實在茫然無助,欲訴無門之苦!故祇要有時間和能力,在下都願意就所知作出自認合適的建議!而最終能否對發問者直接帶來幫助,則亦不在在下的控制和在意之列了!

對樓主提出的發問,在下有意見如下!請同樣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妳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變相的免責條款?)

與其勉強跟一個再無感情和無責任心的人,倒不如離婚重新開始更好!否則祇會如坐上一首破船,包括兒女在內祇會被他連累至沒頂!
離婚是正常的抉擇,而且反正都已經離了,過去的事想它作甚?
贍養費方面我想對方也難以應付,就算有能力也未必會照付!所以跟對方一刀兩斷就是了!祇是苦了幾個孩子!但對方不願負起父親的責任卻也無可奈何!
重要的是妳重新振作,千萬別做事!

1. 請問以你意見, 我應否申請破產?

答:請問樓主仍欠下多少的債務呢?這二十多萬的數字現在依然存在嗎?這些債務是你名下而非你前夫名下的?
假設是的話!個人建議妳選擇破產以圖一勞永逸地解決這些債務!

因為按妳提供的資料,月入一萬二千元,要生活、要還債,實在撐不了多久!即如妳現在經已要向他人借貸來生活便可證明!而現在第三名小孩尚未出世呢?將來豈不更捉襟見肘?就算現在尚能應付,萬一妳失業或被減薪呢?而且妳的債務數目和生活支出仍在不絕地增加當中!

故此結論就是以妳一人之力去面對將來的生活,完全是力有不遞!與其勉強支撐,倒不如釜底抽薪,選擇破產去將債務問題解決!

2. 如破產, 為了孩子, 我並不想放棄他們的教育基金保單, 我該怎樣做? 還是應該放棄?

答:理論上,破產者名下的所有有現金價值保單,都會被破產管理署要求中止和將剩餘價值上繳的!
但這份教育基金成份的保單持有人,是你名下的嗎?這份保單的保障範圍和運作模式是如何呢?將來由誰作為受益人呢?
能否提供多些這份教育基金保單的資料,好研究一下呢?
或許有機會能保留,但可能要透過律師等專業人士去跟破產管理署爭取!但要聘用律師便要付上費用!這合不合算呢?

假設這保單的供款期未算太長,即是雖然不捨但忍痛損失亦不致太入肉的話!建議放棄了事!

3. 破產官會怎樣計算我的生活費? 會扣除我很多的的工資嗎? 孩子拿了學費減 免和書薄津貼等, 他會以扣減後的銀碼來支付我的生活費嗎? 未出生他孩子他也會計算在內嗎?

答:對於這個問題,假設當妳破產後,妳的基本生活和收入都無變!按估計應該差不多無需扣除任何生活費!即是妳的月薪應該可以全數由妳使用!
因妳一家四口(未出生但已有醫生證明有孕的都計),祇得妳你一個大人工作,其他三名幼兒仍在襁褓和求學的階段!所有支出都會非常龐大,如聘人照顧子女的費用都可以計入生活費中!
所以以妳的收入計應該無還款的需要,就算要也祇會是一二千元左右!
假如收到書簿津貼和學費減免等額外收入,要在破產周年時申報的「周年收入和取得財產說明書」中如實申報!至於會否被署方要求上繳,則要候署方決定,有這個可能性但又未能一概而論!


2010-05-22 15:52:05 補充:
4. 我知道你沒有經過律師自己搞破產的, 請問如果我也想像你一樣, 不經律師的話, 收費是多少呢? 我又該怎樣做呢?

答:如果自行申請破產,費用祇需 $9,695元!包括破產管理署收取的$8,650元和法庭費用$1,045元!

申請的程序可以登入破產管理署的網頁,參考我和其他網友的答案!

http://www.oro.gov.hk/cht/faq/faq.htm

打算請律師的話,則需要多付三至五千元的費用!請律師有好處也有壞處!

2010-05-22 16:13:14 補充:
San Po 網友,其實我最想建議妳的,就是在破產後索性不去工作!申請綜援去應付全家的生活!
我明白妳或會覺得自己有工作的能力和有尊嚴,不願意依賴綜援去過活,或不希望被他人標籤為領綜援者!
但按妳的實際情況,妳雖然在破產後無需應付債權人的債務!但月入僅夠一家生活,以妳的標準去申請綜援,一家四口的單親家庭,一個大人帶著三名幼兒!而且妳還有抑鬱症在覆診當中!可能也領取到月薪相若的綜援金數目了!

2010-05-22 16:13:49 補充:
況且就算綜援金數目不及原本薪金!也建議妳靠綜援的幫助去生活!
第一妳出門工作又要如何去照顧小孩呢?妳花錢請人照顧倒不如自己一手一腳!起碼會用心一些對小朋友也有好處!始終傭人或託管機構都不能取代母親的角色!領綜援則可以全程跟進!
第二你工作要扣強積金,要伙食、交通等雜項支出,還要花費上下班時間!領綜援則免去這些麻煩!
第三你工作要自行應付學費、書簿、上學交通費,雖然可以申請補助,但領綜援則必獲審批!
第四你工作要自付公屋租金、看病要花費(尤其是幾名小孩)!領綜援則全部豁免!

所以依我所見,那份工作還做來作甚!相反待孩子成長後才重投社會,脫離綜援的協助方為上策!

2010-05-22 16:15:19 補充:
由於字數所限,另有意見在意見欄中繼續展示,請San Po 網友轉向意見欄中!

2010-05-22 16:16:13 補充:
假若尚有其他問題想了解一下,請即管提出!

2010-05-22 21:38:16 補充:
假設債務全屬妳個人名下,那既無法逃避清還,祇好選擇破產痛一次吧!

保單是妳名下的,按理署方必要你中止和取回剩餘現金價值去上繳給署方!
曾有網友提過在律師的幫助下,可以保留部分現金權益(好像是兩至三萬左右),但亦要就此中止不能繼續供款下去!但具體的詳情他並未有詳述,故我未能提供更多的資料!

如果樓主現在有餘款,則在申請破產前幾個月便開始暫停還債,並將現金收好或存於信得過的人手上!總之銀行賬戶內除轉賬發薪的錢外,勿餘下太多的存款!
因當你的申請破產程序正式展開,(交付$9,695元的費用和在破產管理署職員面前宣誓後)!銀行戶口便會立時被凍結(非常快,通常是幾天之內),其中的存款將會全數被充公!

2010-05-22 21:38:31 補充:
在這同時妳要向署方申請一個銀行戶口作發薪之用,署方可能會解凍一個戶口或讓你開設一個新的戶口使用,這時一次過申請便不用擔心無銀行戶口發薪了!這些申請戶口的手續是無需待破產令正式頒布的!

理論上生活費的確實數字要待破產令正式頒布後才有結果!但你亦可以跟署方申請臨時動用戶口中部分款項應付生活!但始終要待署方同意和批准,故建議樓主預留部分資金以應付日常生活所需,為的就是恐防署方未能第一時間解你之困!這些行動當然不能讓署方知道!

2010-06-01 21:11:06 補充:
各位網友在投票時請注意,003那個答案祇是被人將同問題中,001本人的答案照抄一次!

2010-06-04 18:34:28 補充:
San Po 網友無需介懷!相對閣下的煩惱這祇是小事一樁!不值得為這些微事費神!

亦多謝 志華網友代抱不平!

2010-06-04 18:45:07 補充:
由於已進入投票階段我才發覺,為何有人竟會作此無聊和赤裸裸地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動呢?

用一個抄襲的答案去進入投票程序,按理是無論如何都無法勝過原答案的!

那抄襲者又為何仍要明知不可為而為呢?

在下百思不得其解!

直到看到這位 Stanley_Yeung 仁兄的投票,便終於恍然大悟了!

原來這位仁兄是操縱大量子戶去投票取勝的高手!難怪這麼明目張膽了!

在下已曾被他以操縱投票的方式去對付過!請參考下列知識問題!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10051700150

2010-06-04 18:57:03 補充:
在上列問題的投票中,他雖然是以自己的答案參與投票!

但在投票紀錄中所顯示!投票的初段,由於在下的答案獲得網友認同較為理想,所以得到 13比2 的票數大幅領先!

但請注意在投票結束前的最後十分鐘內,以相距不足一分鐘的差距,有多達 12 票的連續投票投給他!

讓他剛好以一票之微取得投票勝利並獲「選」為最佳!

這些行為正正證明這些投票是由他個人一手操控,因為若是其他人投票的又豈會如此順序和巧合!

上次我已經讓了這位仁兄一次!想不到他又故技重施!

2010-06-04 19:18:30 補充:
且看今次結果又將會如何呢?那些熟悉的子戶會重現嗎?

還有我有些話本想直接跟這位 Stanley_Yeung 網友說一說,可惜他的知識檔案祇會在要投票時才開啟!

我無興趣亦不想管你在其他知識問題中如何參與!

但我想知道你確定要跟我耗下去嗎?

如果你的答案是肯定的話!那在下逼不得已好歹也要應付一下!

「賓尼兔」你好嗎?你別誤會我過往跟你無交過手!

但你和其他網友的鬥爭和最終被停權的事,我也以旁觀者的身份略知一二!

你個人喜歡以那種形式去參與知識活動我無意理會!祇是這些針對在下答案的行為有點欺人太甚!

在下縱不願也祇好奉陪到底!

2010-06-04 19:20:29 補充:
如果上述祇是在下對 Stanley_Yeung 網友的誤會和錯誤理解!

在下願意向你道歉!
參考: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0-06-06 9:03 pm
不理會當然對自己好,
可是對知識+整體呢??
2010-06-06 7:19 am
各位有見識學識的朋友 上來知識都係懷住 助人心態

其他 小人作亂 當分數作榮耀 便由他 自甘墮落吧

不要太上心

2010-06-06 15:04:43 補充:
對知識+整體??

與我何干,難道要 扶助他走向世界 拿個諾貝爾獎 再邁向分拆上市@@?
2010-06-04 4:08 pm
首先, 要和cecimak1995 說對不起, 我留下問題不到三小時已得到你的答覆, 真的很感激, 於是便立即按了"最徍答案", 但現在才知道沒有成功, 不知道是我按得不好還是連線問題, 這幾天也一直忙著搞破產的事, 沒有查EMAIL, 到現在才知道, 真的真的很抱歉, 請你原諒.

最終我找了葉X鄧搞, 收費$14500, 然後解凍戶口出糧要$1500...不過我申請了提取保單內的現金價值來支付律師費, 有剩的要被沒收, 現在打算用部份來買BB物品及應付生活開支(要留單), 之後才正式宣誓,希望個官不會告我吧!(律師話不要太過份便可)

真的感謝你, 也真的很抱歉!
2010-06-03 4:51 am
發問位就夠唔啦。

既然你都認為cecimak1995知識長答案幫到你,點解唔自選做最佳,要攪到投票呢?

依家好啦,比卑鄙小人度攪亂檔。

就咁copy人答案就投票時搏晒懵。

攪到我都差投錯票,好彩我習慣睇晒答案先投票唧。

唔係幾乎中招,但睇落都有幾個人中招啦。

收錄日期: 2021-04-19 22:15:5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522000051KK00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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