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賣官的收入比賣地的收入多得多,反正,香港也不會是個民主政治的城市。
更新1:
第一、拍賣官員的收入是歸政府庫房所有,有此豐厚收入,一般市民可以交少很多稅。 第二、想做官,就要有能者居之。如何能證明自己有能?資本主義社會,拍賣最公道。 第三、ICAC成立之前的年代,是香港的黃金歲月,號稱「冒險家樂園」。但在回歸之後,香港已經變成中產階級和基層市民的墳場。必需改變環境。 第四、我們應該相信,有能力用大量金錢買官回來做的人,能力一定比中央指派的人能力高很多。 第五、可以賣地,為什麼不可以賣官?香港有可能真正「民主選舉」主要官員嗎?
更新2:
一、世界是向前看的,古代買官者當然是要謀財。但現代的富豪,錢財數十代都花不完。花一、二百億元/年,買個「特首」職位,給自己或兒子威威,有何不可? 二、現代的賣官制度,可以訂下「買官條款」,讓買官者受到監管。就如賣地,買地者並不可以在「土地」上,蓋危害公眾安全的建築物。 三、資本主義未來的問題,就是要替「財主」找花錢的方法,有錢花不完就死,是某些富豪最大的痛苦。當然,大家可能還未到達這個境界。
更新3:
再補充一點,不管香港市民是否願意,富豪的兒子做「特首」,是已經安排好的事實。問題是香港人能否從中得益,及我們是否應該提供一個公平的競爭平台,能給予他們公平出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