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車主是有限公司持有,我既不是公司持牌人亦不是車主, 但警方於落口供時要求我叫車主寫份授權書說車輛的牌照及保險事宜是由我全權負責, 這樣警方便不會控告車主, 這樣做可行嗎? 我也不希望警方告我朋友, 他己經夠慘了.
2) 我曾於08年1月因扣滿分停牌駕駛遭法庭判罰入獄一年緩刑二年兼付堂費, 剛好10年1月全部完結, 期間沒有犯過任何交通違例刑罰. 對今次只犯沒有第三者保險駕駛刑罰罪行會加重嗎? 我很擔心會判我入獄, 但我上網查過有些人過往有好幾次類似每次都是罰款和更長的停牌, 甚至社會服務令.
3) 我查過很多資料, 法庭一般不會接納說不知道保險過期...所以我打算以本着幫助朋友無心之失來認罪及請律師求情, 但也想知道近期有關此類案件判刑是如何.
謝謝幫忙 ! 亦希望有在律師樓工作的知識友比D專業意見.
更新1:
peterchan7708, 謝謝你的回答. 上星期一我己經去了新界北交通行動基地落口供, 最終警方同意不控告車主, 現等排期上庭. 想再問如請律師求情有幫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