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第三者保險駕駛案例

2010-05-22 10:52 am
本人今年3月初懷著一份好意幫忙生意失敗的朋友將車駛往車房維修兼寄賣, 以便朋友儘快有現金週轉解决問題, 原本已叫拖車來拖走架車, 可是朋友泊車地方太偏僻引致拖車司機找不到位置, 由於心急關係, 於是我開車去會合司機, 卻因行車時跟拖車司機講電話確認位置遭交警截停抄牌, 並發現行車証過期及三保亦己過期5個月左右, 剛收到警方通知要告我, 叫我去警署落口供, 想知有冇人有經驗知道刑罰會如何?
1) 車主是有限公司持有,我既不是公司持牌人亦不是車主, 但警方於落口供時要求我叫車主寫份授權書說車輛的牌照及保險事宜是由我全權負責, 這樣警方便不會控告車主, 這樣做可行嗎? 我也不希望警方告我朋友, 他己經夠慘了.
2) 我曾於08年1月因扣滿分停牌駕駛遭法庭判罰入獄一年緩刑二年兼付堂費, 剛好10年1月全部完結, 期間沒有犯過任何交通違例刑罰. 對今次只犯沒有第三者保險駕駛刑罰罪行會加重嗎? 我很擔心會判我入獄, 但我上網查過有些人過往有好幾次類似每次都是罰款和更長的停牌, 甚至社會服務令.
3) 我查過很多資料, 法庭一般不會接納說不知道保險過期...所以我打算以本着幫助朋友無心之失來認罪及請律師求情, 但也想知道近期有關此類案件判刑是如何.

謝謝幫忙 ! 亦希望有在律師樓工作的知識友比D專業意見.
更新1:

peterchan7708, 謝謝你的回答. 上星期一我己經去了新界北交通行動基地落口供, 最終警方同意不控告車主, 現等排期上庭. 想再問如請律師求情有幫助嗎?

回答 (1)

2010-05-23 9:22 am
✔ 最佳答案
1. 警察係呃你嘅. 佢想車主書面証明你全權負責車輛的牌照及保險事宜, 咁就100%告得入你. 收到信之後警方會告你朋友“致使或允許他人在道路上使用無第三者保險汽車”.
2. 並非同類案底, 亦在緩刑完結後先再犯案, 唔會加重刑罰.
3. 你單案通常第一次犯會罰款$2000 - $3000及停牌12個月.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19 22:16:5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522000051KK00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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