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是否沒有立法則定議員的辭職和委任問題?

2010-05-21 11:06 am
剛離職的5位議員可以參加補選,但最可笑的又全部能得票最多中選,為何立法會沒有立法則定議員的辭職和委任問題,弄得一場政治鬧劇,又浪費立稅人金錢,若果事情在一間私人發生都唔會有人接受,何況是發生在一個社會內呢?希望以後立法可立法則定剛離職是在某個年限不可參加立法會及區議會選舉的。你覺得對嗎?
更新1:

備註欄:回應回答人若離職人仕在離職後某個年限之內都不參加提名立法會及區議會選舉,廣大市民都不能投票選離職人仕啦!這樣做才算合理做法,因為是他們自願放棄擔任立法會議員的。

回答 (2)

2010-05-22 1:35 am
✔ 最佳答案
遵守了「遊戲規則」,是公民的行為。

但不合理的遊戲規則有必要改。否則,各黨派的議員都可以借灰色地帶來玩,浪費納稅人的金錢。
2010-05-21 4:36 pm
社會上的任何人、任何事,大家都要依法而行,這就是所謂的「遊戲規則」。

遵守了「遊戲規則」,製造了政治公民教育的機會,讓香港市民有一個表態的機會(公投),是為香港人爭取權利的英雄行為。

離職之後,能否再進立法會的「權力」,在於「選民」手上,並非辭職的公投五子,他們能自我犧牲也是英雄所為。

收錄日期: 2021-04-29 15: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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