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time 是否一定要做夠7日才可出糧??(20點)

2010-05-20 2:01 am
part time 是否一定要做夠7日才可出糧???
1. 老闆請人既時候冇講過要做夠7日,只係話過1 個月先出一次糧如果只係做左3日佢係咪有權唔出糧? 佢有d恐嚇成份逼人番工,可唔可以告佢?(請上傅有關法例)
2. 如果做左7日辭職,佢話要延遲個幾月先出糧( 佢話有權可以再延遲多個幾月多7日出糧) 有咩方法告佢?

3.佢仲恐嚇我唔比我再做返同一行業,如果唔係既話我會有好多意外,出街果陣都要小心d,咁我應該可以點做好?

回答 (3)

2010-05-22 5:09 am
✔ 最佳答案
無需要理會PART TIME定FULL TIME,就算你返了一天工作仍可享有當天的工資,如你即日辭職唔做,在法例上來說,僱主有權由你辭職日起計7天內先出糧俾你,過左7天僱主才犯法!

根據法例,糧期後7天或最遲要在最後工作日起計7天內,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要支付工資!僱主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7天支付工資!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工資給僱員,即屬違法,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另外,不支付欠薪的利息給僱員,亦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萬元!

另外,僱傭條例第57章規定,試用期的首月內離職,係無需要代通知期的,而試用期內的一個月後才辭職,可依照勞資雙方協定通知期,但不可少於7天!

如果你份工是有試用期的話,上述情況才適用!但如你的僱傭合約有明確規定通知期,便需要依照勞資雙方協定,但不可少過法例規定的7天通知期!

如僱傭合約無明確規定通知期,則不可以少過1個月通知期!
註:口頭合約在法律上的地位與書面合約相同的!

本人建議你即時向勞工處求助,熱線電話:2717 1771
參考: 本人專責勞資案件,出入勞工處及法庭數百次!
2010-05-20 11:37 am
人生開唔開心在乎你怎選擇 你有冇諗過只要你願意行出一步你便會唔同哂!又可以結識到不同層面嘅朋友,是真的~~只要年 滿18歲,{襯年輕緊係要把握機會揾多D錢喇} 現在本人誠邀想改變現在又想揾錢嘅朋友,如果平時揾錢唔夠用,又想找兼職或全職。 好消息呀!現誠邀請啤酒推廣,這份是個簡單的工作,無需經驗,(全/兼均可,自由返工時間,P.M10:00-A.M6:00逢星期一至五工作)尖東大型卡拉OK,本人誠邀想揾錢嘅朋友,時薪HK140- 月薪HK$15000- 或以上 { 只在場內工作,不需外出絕無黃色成份} 各位姊妹如現在正打算轉工或想揾兼職揾錢就要快快快,保証揾到真銀,本公司還可借糧不需利息,信我一定幫到你,唔好再諗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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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社會非常現實,揾食艱難。
正所謂:錢就唔係萬能,但冇咗錢就萬萬不能!
新的一年開始有冇為自己定下目標呢?想揾錢唔好嘥時間喇!
P.S. 其實這份唔係你哋所諗的工作,會有好多不是你所諗的,可能你哋太唔清楚喇!唔緊要你哋想知得清楚D不訪打比我問過明白,今時今日錢真的很重要,在年輕之時比心機揾幾年錢之後繼續升學或做小生意也可,沒有很定嘅經濟基楚怎能生活呢?{ 嘗試一下切身哋想想...} "絕不騙人"
2010-05-20 9:51 am
1)即使只做一日,也一定可以有糧出:
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8.pdf
第九章:僱傭保障 (PDF)

2)雙方終止僱傭合約後,僱主必需在7日內全數支付所有欠薪給僱員
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8.pdf
第九章:僱傭保障 (PDF)

若僱主不履行這責任,可到妳工作地區的勞工處要求協助處理欠薪問題(誇區的勞工處將不受理),而他們也很樂意免費為妳解答有關問題。

3)就僱主所言,已構成刑事恐嚇,如覺得自身安全受到威脅,可到該區警署即時備案,以保障自己。

***即使沒有簽過任何合約,口頭協議也是合約的一種。

***不要怕事,否則只會助長不良僱主,日後也不知再會有多少人受害。

***遇事要鎮定,多與家人及信任的朋友傾訴。

***有關任何政府部門想提出意見,投訴及查詢,可致電24小時政府熱線1823,會有專人解答妳的提問,包括任何勞工法例(勞工處)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15:1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519000051KK00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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