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樓主你好!對於閣下的提問,我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一下,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因為我搬左屋收唔到法庭傳票,而且我連係唔係真係搞左上法庭都唔知!
咁有冇方法可以check 到 下星期5 法庭有冇傳我上去?還是係間公司只係嚇鬼?
答:請問樓主知道是那一類型的法庭傳票嗎?
由於無提及債務總額多少和涉及的債務類別,是卡數和銀行貸款?還是私人貸款?抑或是業務糾紛和被他人控告要求賠償呢?
假設是普通的銀行或私人借貸等欠債,數目祇要並非天文數字和不涉及欺詐,則一般會在小額錢債法庭或區域法院去審理!
其實這些傳票如果收不到,根本無需理會!更無需自行去查證對方是否確有入稟法庭控告你一事!
將傳票送達所謂被告手上,是原告的責任!被告人收不到傳票無依期出庭,根本就無犯法!被告若無收過傳票通知,又那會知道正被人控告和要出庭呢?
某些法庭案件,如小額錢債或申請他人破產和單方面申請離婚等!祇要被告人無確認收到法庭傳票,則根本就無法立即排期展開聆訊程序,要待再次派遞傳票直至成功送給被告人手上,方能開始排期出庭!
那麼是否一直避收傳票,對方便無法展開法律程序呢?
這又當然不會如此!假設確實經多過途徑都無法將傳票交給被告人,原告可以向法庭立下誓章,表明已盡一切力量找尋被告而依然不果!那便可以在法庭同意下,在報章刊登廣告以取代傳票的傳送過程!即登廣告後便算作已通知被告受控告和要出庭應訊一事!
在被告人收到法庭傳票或原告通過登廣告去代替的情況下,被告都不如期出庭的話,法官方會考慮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作出裁決,或是要求發出通緝令去找尋被告人出庭!
故建議樓主除非願意跟對方接觸以解決這債務問題,(但我想這可能性不大,否則對方又豈會無法聯絡樓主呢?)否則索性對對方有否入稟法庭追討債務一事不予理會!
祇要你們雙方債務的形成不涉及欺詐等刑事部分,則基本上法庭都不會輕易頒下通緝令去尋你出庭的!
如上所言,一般在找不到被告人的情況下,法律程序都是難以展開的!因為根本就不知要去何處尋出原告,法庭又豈會在明知無法得出結果和浪費時間的情況下,接受排期聆訊呢?
2010-05-22 21:46:40 補充:
如果祇是電訊商於小額錢債法庭申請追討小量的費用!
建議樓主不用理會!因如上文所言,對方未能成功派送傳票給你,則小額錢債法庭不會將這宗申訴排期上庭的!
在這情況下對方通常都會中止申訴,將那些欠賬作壞賬處理!
這些輕微債務問題不會對樓主的前途造成任何影響!
祇是要迴避再選用這間電訊公司的服務,因你在曾有欠賬紀錄的情況下重新用自己的名字跟它接觸,豈非送羊入虎口!?當它重獲你的蹤影後或會再追當年的欠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