煩惱煩惱,想太多,反太亂,請進內一表意見

2010-05-19 8:38 am
任何事情,扯上哲學會變得很麻煩,老問題,殺人是否錯,
哲學化後的結論也只能說是道德,情況,立場,人性,等等上的問題,
可能是皆因天地生而沒有給人類明確的規條,致就算是遵自然道,也會惹來無盡的爭論,所以,事情扯上哲學就談不下去,因為出來的答案會是各個方向的,於思考上,哲學有趣,但於現實生活上,卻是一種無奈,什至是阻礙,
責罵一個人要有道理,若果一個學生不斷逃學,我們意識上明白是不可參考的,但哲學化後也可以無限延伸,最後若果學生的答案是要不遵一切道理,只認同自已的道理,哲學上是成立的,沒有對錯,因為所有道德觀都是有"因"某個原由才被默認,那麼該學生可以是對,可以是錯,可能根本沒對錯,若果是這樣,老師開罵也只能因為老師有老師的道德,那麼結論是,雙方,大同小異。說學生錯了的道理只能於老師個人上成立該學生有錯,反之亦然。

凡事都這樣,沒完沒了
那麼我們繼續活下去,也沒什麼可以良心自豪的理由,因為小人之事,君子之事,也只是被定立出來,遵者適用,不遵者也不能說他什麼,不然,又沒完沒了,最後結論又是大同小異。

所以不能不說,正因天地沒規則,而後人定,為榮而遵之,非為人之對錯而遵之,人之對錯乃在於人看之,自然道一樣人看之。

遵者適用,不遵者沒用

再說下去一樣沒完了,讓小弟一問,
沒道理之言不會有人聽之,故斥責人需有其道理,但道理也是哲學,
哲學化就會如上文一樣,舉個例,你想要斥責一個人,因為你覺得他錯了,
但你懂考,思考後會發現,你覺得他錯是你的道德,你的認知,那麼,反之亦然,那麼結論是你的道理只是個人的,而對方也有個人的道理,雙方,大同小異,明白這一點後的你,還要怎樣以道理開口去斥責一個人?
明明自已有著正確的道理,你想叫他不要偷東西,但你的對錯觀,乃自我為是,人家要覺得強肉強食是全部,也沒辦法,若果對方是你重要的人,你想要他不偷東西,但當你開口就會發現,自已想勸的話,不過自我為是,開口就是把自已的思想強加在別人身上,沒意義,那麼,要怎樣開口

"比較"需要有相同的"本質",才能成立,
因為懂哲學思考的你,會明白你跟他的思想,相異,那麼,你要怎樣開口呢

雖自已說想得太亂,但其實只是因為我就算了解,也不想接受,我自已的答案是,若果是對牛彈琴,根本沒意思,但時下有些青年,都有很多想法,盡說些自大,囂張,這只聽自已一套,一被斥就用哲學來避,但無奈小弟為事以道理,但一哲學化來談就沒完沒了,"不由分說"這是答案,但我了解卻不能接受,故請問,若是大家,會怎樣回答呢
更新1:

我也不知怎樣說好了,但相信眾人能了解我的意思

更新2:

認同你的說法,辯論能用來壓制,我們去勸道一個人,需要有正確的理由,但事實上正確也是自已覺得的,思想上是這樣,我們生活上不能總是這樣,假若自已的兒子要去偷東西,你要告訴他是錯的,但他反問,沒有絕對的正確…天地誰來定下法則,你的道理是你自已覺得,若這樣一說,就變得好像是成立了,那麼要怎樣去勸道他呢?當然是例子,我們出於世上受社會影響,會懂得默認的事情,但總有如此自顧之人,他們會理解自已是,不管旁人議論,努力行於自已的道路上,當然我們理解這句話不一定是煲意,他們會覺得很光明,但你總不能放手你的兒子去偷東西,你卻沒絕對的理論,當然不可能有,如果強行壓制,根本說明自已也沒道理,可是你總要說啊,可以怎說呢

回答 (2)

2010-05-20 8:14 am
✔ 最佳答案
談到哲學 , 可以說是說不完的話題。
如果你信教的 , 就可以說是因為神製做人不可能把人和神一樣。神是萬能,知道任何事情。人不能, 所以要探究,追探,耐何我們沒有足夠的一生去知道所有時情,因為短暫的人生令我們知道的有限, 也因為這樣令不少哲學家也感到慨嘆。

所以希望在有生之年盡量把一切希望解決的問題都解決 ,令一生人的遺憾減少一些罷了。
在你的文章不斷談及有關哲學的道理都是自己一個人想出來的, 其實這個並不是。 默認規條? 這是關乎法律, 為什麼要有法律 , 這個是很簡單的問題,我們不需要把它在哲學上討論。
又是老問題, 如果你認為殺人是沒有錯的, 我跟你談哲學沒有用處 , 因為你是不理性的。 你可能又會很麻煩地反問道: 為何你認為這是不理性? 這一個無限去追夠原因的就是無限後退, 最後退到一個位置, 其實你會發現, 事出不是會有原因的。 所以事出必有因其實是你自己給他一個原因。
舉例說, 你朋友X 今天看見你, 走過來一腳踢向你。 你可能會說他今天情緒不好, 或是你自己今天樣衰, 令他討厭你。 這才是你自己想的, 根本他踢你是沒有因由。也因此可以說是浪漫主義。

斥責一個人, 不是自己想出來的道理。你談到世界上是沒有的對與錯。但在現今社會是有法律這回事, 你不要問為什麼法律是對, 你問的話去問孟子, 問他為何「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
因為我們是人類,不是動物 , 在這個世界上我們學會了很多, 相處態度等問題, 我反而認為你過份執著於問為什麼。 假設你會去問我為什麼我們要尊重, 我叫你去吃屎 , 你內心會不會好受?

在你的假設上, 我也提到了 ,所謂「你自己想」就真的是你自己想出來, 社會上是有清楚的規條列明偷竊罪, 你還要談什麼「怎說呢」? 絕對的理論? 在這個簡單的例子上,法律可以。
2010-05-19 6:57 pm
對於事物,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認知。以辯論探討理智分析,只能夠令對方明白你的立場,但認同是另一回事。
單靠思想交流,要改變別人的行為是極端艱難的事。滔滔萬言,但沒有映射到現實(無論是人的行動還是文字記錄),那和放屁有啥分別?
你只想取得口頭之利來壓到對手,可以參考下辯論技巧。如果想改變什麼或做些實事,應該用威逼利誘欺詐交易等手段更有效率。

2010-05-20 10:49:26 補充:
神只能說要有光,卻不能說讓黑暗消失。我們不會比神更偉大。
不要講太空泛的東西,要結合現實和利益,例如反對兒子去偷東西。可以說你違背了世俗的法律,警察可不會認同你的任性。你盜竊失敗會使父親(即本人)陷入名譽風險和法律程序的困擾,你盜竊成功也會另我內心產生道德衝突。你不是和我無關的人,無論從法理還是倫理上來說。所以你的行動必須考慮我這個因素...
講到這裡,仍未產生效果,就可以使用暴力了,這個世界單靠咀皮子是沒用的,沒有拳頭,正義就得不到伸張。有點歷史認識都知道,暴力不能解決所有問題,但能解決大部分問題。
如果你耍咀皮失敗,又沒有力量去干涉,那還是考慮自己該如何應付最壞的情況吧。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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