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青年囚終身,有可能假釋嗎?

2010-05-19 2:17 am
【明報專訊】有吸食冰毒習慣的19歲食肆水吧員工譚浩南,去年憑「傳紙仔」、煙蒂等迹象,一口咬定同居女友與兄長有染,終亂刀斬死女友,陪審團昨日一致裁定他謀殺罪成,依例判處終身監禁。其兄堅稱從未與弟弟女友有私情,昨日亦無所忌諱到庭旁聽結果。

請問譚先生現在是否在壁屋監獄服刑(囚禁青年犯人的監獄)?
那他有沒有機會假釋呢?他最少需要服刑多少年?
被告年輕是不是減刑因素?

回答 (1)

2010-05-19 10:54 pm
✔ 最佳答案
 年輕不是減刑及求情的因素,任何人做錯事都得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正所謂「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實在天經地義,以年少無知作為求情理據,未免太天真太傻。雖然在本港現今殺人不再償命,但終身監禁肯定是最合理的處罰。
 謀殺在本法刑法中是依例判終身監禁,起碼可以饒了一個人死罪,殺人罪大惡極,故不能輕饒。
 毒品害人,影響一生,更失去自己的自由,所以奉勸年輕人不要以身試法。
(題外話:譚浩南應該會被懲教署囚禁在赤柱監獄或大嶼山石壁監獄)
參考: 個人所知(退役輔警及在懲教署工作的朋友)

收錄日期: 2021-04-19 22:14:2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518000051KK0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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