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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磁爐面爆裂 保養商拒維修 兩年收百投訴
【明報專訊】電磁爐愈來愈普及之際,本報連續兩年收到不同讀者投訴,指使用電磁爐煮食時發生小爆炸,陶瓷面板嚴重破裂。投訴人均質疑爐具質素有問題,危及用者安全,代理商拒免費維修,機電署已介入調查。消委會過去3年均收到逾50宗電磁爐投訴,較嚴重個案包括爐身冒煙及著火,消委關注安全問題,考慮是否再做一次廣泛的電磁爐安全測試以保障消費者。
煮食疑爆炸 陶瓷面碎裂
本報去年1月收到讀者劉小姐投訴,指使用Gemini一款嵌入式雙頭電磁爐煮蛋時,疑發生小爆炸,致陶瓷面板幾乎全部碎裂,當時代理商堅持是劉小姐不小心使用導致意外,故即使在保養期內也拒絕免費維修。 機電工程署雖介入調查,但終無法確認肇事原因。另一讀者陳小姐近日亦有類似投訴,她兩年多前以3000元購入樂信牌一款功率達2800W的雙頭電磁煮食爐,爐具一直正常運作,但2月21日晚(剛過了兩年保用期)當她開動電磁爐,用鑊隔水蒸蘿蔔糕約5分鐘後,廚房突傳來爆炸聲,她入廚房即發現電磁爐陶瓷面板嚴重碎裂,碎片四散,她指幸好當時廚房無人,否則恐傷及她和小孩。 她質疑爐具有結構問題,致電香港代理信興集團梁小姐要求維修,但對方派員檢查後,不認為公司有責任,堅持可能是爐面有水,加上有看不見的裂痕,導致爐面爆裂。信興游說陳小姐多付1860元換機,陳小姐不服,因她認為蒸食物時爐面縱有水亦是正常,遂向本報及機電署投訴。
信興﹕內在機件沒問題
信興集團回應時指出,拒絕免費維修是因找不到內在機件原因導致爐面破裂,又指05年出售此型號爐具以來,不曾發生類似的爆炸意外。機電署指已聯絡投訴人展開調查,若發現有不合規格電氣產品在港供應,會按《電氣產品(安全)規例》採取行動。由07年至今機電署累積收到7宗涉及不同電磁爐爐面損毁的投訴。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表示,08至09年分別收到59及54宗涉電磁爐的投訴,包括投訴產品質素、投訴爐面爆裂或有裂痕、產品不安全如冒煙甚至著火,不少投訴人不滿未過保養期,代理商也以種種理由拒絕免費維修,包括堅稱爐具破損是錯在用家。
去年測試10款 6款有問題
消委會去年2月公布的測試顯示,市面電磁爐不如生產商聲稱的安全,10款電磁爐中,6款有安全問題,包括溫升太高、絕緣距離或抗撞能力不足。劉燕卿稱會考慮是否再做一次電磁爐安全測試。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227/4/grrk.html
要留意電磁爐「不保事項」
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提醒消費者,買電磁爐應先看清楚保養條款有沒有「不保事項」,免被誤導。消委會接到的投訴顯示,不少代理商對保養條款加入不同限制,較常見的是列明「爐面爆裂不保」。舉例說,曾有消費者花近1900元買了一個聲稱可享5年上門保用的電磁爐,數個月後發現陶瓷面板有裂痕,要求維修時,對方未檢查便即時回應指爐面不在保養範圍,要顧客先付600元維修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