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一: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入境美國的時候應該不會有問題吧?
問題二: 如果我2011年的5月底6月初想回台灣一趟,那麼中間這趟回美國的時候因為護照效期不足六個月,是不是會不能入境??
問題三: 如果問題二的答案是YES,那唯一的解決之道是不是要在台灣辦新護照??
那之後出入境是不是兩本護照都要帶??
問題四: 因為我明年會有兵役問題,感覺重辦新護照很浪費(效期三年),有甚麼折衷的辦法嗎?
更新1:
如果護照效期還有半年以上是不是也不能辦新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