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法官怎樣判刑...急

2010-05-17 12:03 am
本人於2010年2月19日犯了案,案情係我係的士度執到一個小袋,發現裡面有支票,跟住我填寫左銀碼到銀行兌現,但不成功,金額共$41000...並於2010年4月28日以(違反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1)條及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59g條判罪....判以還押荔枝角(14日)及社會服務令120小時(仍在執行中)
但在2009年11月19日時犯了案,案情係我在atm櫃員機拎錢時,發覺旁邊有人按左$2000無拎,我就跟手拎左,之後無交給警方..警處於2010年5月16日落案控告本人(違反香港條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章)...於2010年5月19日上庭
由於對上果次本身沒有案底..所以這樣判
問題1:但今次判刑咪叫有案底咁判 ???
問題2:我想知兩個case是否一樣 ?
問題3:會否坐監 ?

希望有心人回覆唔該

回答 (1)

2010-05-17 5:48 pm
✔ 最佳答案
兄台, 我真係忍唔住想問一句, 你兌現d支票時, 無諗過銀行有哂你戶口 / ID no., cctv重有埋你個俊樣, 會跟到咩? 你唔驚 / 無諗過會俾人拉咩?
我好奇啫, 你唔使答我. 無論如何:
1. 你犯罪當日未有支票案底, 所以法官會當你初犯咁去考慮判刑.
2. 基本上每個判刑都唔同. 如果你係問會否一樣判社會服務令, 咁就未必.
3. 盜竊判刑無乜準則, 要睇個官同個別因素. 例如HKSAR v CHULUUN BATBOLD [KCCC4749/09] 一案, 案中被告有預謀偷咗只係$1998嘅物品, 初犯兼認罪都要被判監6個月. 但亦有大學生偷3部電腦 (價值過萬啦!) 只係判社會服務令100小時.
你個 case係無預謀、無同黨情況下偷 $2000, 如果你肯第一時間認罪兼還番錢俾受害人, 法庭好少重複判社會服務令, 好大機會判感化 (如果你後生) 或罰款.
PS: 兄台你用匿名發問. 本來我唔想答你, 廢事答完你又移除, 浪廢我時間心血, 亦影響我嘅採用率. 但見你就上庭, 先幫吓你. 請唔好睇完答案又移除, 令我失望.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45:5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516000051KK0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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