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農保, 母親死亡, 可否申請喪葬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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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保申請給付說明
喪葬申請
一、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死亡時,按其當月投保金額,給與喪葬津貼十五個月。
前項喪葬津貼,由支出殯葬費之人領取之
二、請領手續:
請領喪葬津貼者,其應備之書件如下:
1.葬津貼給付申請書兼給付收據。
2.死亡診斷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死亡宣告者為判決書)。
3.載有死亡日期之全戶戶籍謄本乙份。
4.申請人如以養子女身分請領者,應檢具記載有收養日期登記之戶籍謄本或檢附殮葬證明文件。
5.被保險人與請領人非同一戶籍者,又無法判別其親屬關係時,應同時檢附申請人現住址戶籍
謄本或檢附殮葬證明文件。
6.葬費之證明文件(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支付者免)。
7.農地地籍謄本一份或相關證明文件乙份。
8.農會存摺及印章。
三、注意事項:
1.喪葬津貼,應自被保險人死亡當日起二年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給付。
2.被保險人死亡,其家屬已領取勞保家屬死亡給付者,仍得依規定請領農保喪葬津貼。
3.殯葬費之人有二人以上時,如無法協調推派一人請領,則應共同具名請領。
收錄日期: 2021-04-25 14: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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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515000015KK0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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