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法律程序

2010-05-13 3:01 am
現在正在遞紙單方面離婚,有律師跟緊,但好奇怪,律師叫我搵先生出來,親自遞紙比他,說寄掛號信唔得,但上過家事法庭的網站看過,可以寄掛號信,真係唔想再見他,唔知他又點樣癲,之前都試過有暴力行為,但律師還是要我約他,和我一齊遞比他,好亂。唔知點算,請知道的朋友解答。多謝

回答 (1)

2010-05-15 6:37 am
✔ 最佳答案
樓主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我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一下,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但律師還是要我約他,和我一齊遞比他,好亂。唔知點算,請知道的朋友解答?

答:對於樓主這位律師的要求,在下覺得有些奇怪!

基本上如樓主所言,單方面申請離婚的離婚呈請書,是可以用郵寄的方式送交答辯人的!
反為法例規定不能由樓主這位呈請人親身交給對方的!難道這律師忘記了有這限制!

請參考下列政府法庭網站的資料!


怎樣將離婚呈請書送達配偶?
離婚呈請書一經提交法律程序便已展開,提出呈請一方為「呈請人」,而配偶為「答辯人」。提交呈請書後,呈請人必須以面交或郵寄方式,將一份經蓋印的副本,送達訴訟中其他當事人。必須注意的是,呈請人不得親自把呈請書送達答辯人。呈請人必須透過第三者或以郵寄方式把呈請書送達答辯人。
(假如是共同申請,便無須安排將申請書送達對方。)
http://www.judiciary.gov.hk/tc/crt_services/pphlt/html/divorce.htm

由於樓主的理解無錯,加上確有理由不願再面見前夫!故建議樓主再要求這律師解釋,為何必定要找出答辯人,而跟妳一起親身面交呈請書給對方呢?
參考: 網上資料 + cecimak 個人意見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11:1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512000051KK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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