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肉入境被捕,如何判

2010-05-12 9:41 pm
我父母在內地帶生肉入境比人捉到
我母親被人告

現在我母親收到傳票要去粉嶺裁判法院審判

我想問通常個官會判咩..............

但我母親未衰過野...白底....



我父母在內地帶了2.5斤生肉入境
更新1:

根據法例,任何人士如未經批准或無衛生證明而攜帶野味、肉類及家禽入境,即屬違法,違例者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以我父母帶了2.5斤生肉入境的情況,我母親會否被判監禁6個月

回答 (1)

2010-05-12 9:58 pm
✔ 最佳答案
樓主所講的是香港法例第132AK章第七條定下的最高罰則,如數量不多和只是初犯,一般都是判罰一千幾百,不會判監的。
而對那些第一次被定罪而判監不超過三個月,罰款不超過一萬元的人,只要三年內不再被定罪,可根據罪犯自新條例把案底撤銷。

收錄日期: 2021-04-27 14:41:5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512000051KK0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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