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出外工作,老二跟爸媽住在鄉下,父親有四塊土地,
父親往生前,先過二塊農地給老二(農地免稅)
另二塊是建地要給老大(有叔叔見證)
因為是祖產幾十年下來,增值稅太多無法負擔
所以老大暫時沒辦過戶,但94年間父親有自立遺囑
內容(二塊建地要留給老大) ,有兩位見證人簽名,
一名為母親簽名,但母親在98年已往生,
另一人為老二親筆簽名,
去年有人想買地當墓園,所以就賣了其中一塊,
後來才知道賣的錢存入父親帳戶裡,今年四月初父親往生,
老二將父親的存摺藏起來,不公開,辦完喪事後,
老二將父親的存款全轉入他的戶頭,
且提款並分給另三位妹妹,
置老大.大姐.二姐於一旁。
請問如果上法院,老大要如何爭取應有的權利,
勝算為多少?聘請律師的話一審費用要多少呢?
更新1:
次子跟另外三姐妹瓜分掉那些錢 如告侵占會成立嗎? 請問該如何做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