係咁的,我係讀IVE FINAL YEAR啦
呢幾年我都有申請資助,
之前因一些原因資助處黎家訪,
話我少報一D資料所以唔應該資助咁多,
要我地還番YEAR1~3資助多左既錢,
我都還左錢,因為我唔知道,佢地叫還我就還
之後今年我又申請資助
佢要咩資料我都俾哂而且我今年都認真計計自己有冇得資助
我自己計過有得資助的
點知今年5月頭我收到資助辦的信,話我家年收入超出資助上限.
無資助款項.
我去信要求重申覆核,今天資助辨要我補交稅局的稅單,
因我交的是父母公司報稅單而不是稅局的稅單,
試問我家都不用交稅,稅局又怎會出稅單?
既然說我提交資料不足,資助辦憑什麼發出審批結果?
這不是擺為難我,欺壓我?我真係好嬲,但又不知如何同他們理論,
請大家幫幫我,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