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我個女既爸爸分開左四年,一直佢都唔願意同我攪離婚,之後我都無理佢,佢上年09年11月要結婚就係佢結婚前一個多星期到打訊息俾我同我講同我離婚,每月俾返$2500元女兒做生活費,佢四年都無俾,我就覺得無咩所謂,反正佢知佢有責任就得,所以佢話$2500我就話無所謂,但佢又咩都唔去攪,打算要我咩都攪好,佢去簽名就算,我又唔知可以點去攪離婚,所以都無理佢,同埋佢係09年十一月到而家佢有一個月又無俾錢個女,其他幾個月都係佢想俾幾多就幾多,我覺得咁又真係好有問題,第一如果我攪單方面離婚佢係唔係可以再婚(立刻簽紙結婚)??第二佢一直都唔想俾生活費個女,咁我可以點做呢?第三如果佢唔俾生活費個女佢又唔出現我又可以點呢(因為我只係知佢係邊到做野同佢媽媽屋企地址)??
有無好心人可以幫幫我,如果可以我想快d解決件事,同我個女可以好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