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補發屋契

2010-05-07 9:08 am
我有香港親戚於20年前於內地廣州買了2層樓, 是托大陸親烕幫手搞的, 但沒有屋契(房產證), 只有一張叫做'集機証' (讀音係咁), 現在想去申請補發屋契, 應該要怎樣做呢?
更新1:

應該叫做 ;宅基證' 才對, 另外, 如果要想層樓轉名, 應該怎麼做?

回答 (2)

2010-05-07 9:59 pm
✔ 最佳答案
"宅基樓" 是早期農民耕種地, 其中部分用作住宅用途; 目的是在農地基礎上, 給他們(農民)有一住宅居住而已, 而部分農民則建了多層住所( 利用當時法律漏洞和官員貪污) 分層出售給第三者; 而買家(第三者); 在法律上是沒有名份的, 祗有一張所謂"宅基証", 但名字肯定是原有農民; 再分多位所謂"業主"共有.

原則上; 由於 "宅基樓" 是非法建築物; 故是不能領正式房產證; 但又實際在各地方生存多時; 是歷史官場貪污之後遺症; 雖中央和各省政府大聲叫要取締, 可是談何容易?

早期廣州市政府想用補地價形式, 讓此等所謂"業主" 可合法名正言順取得房產證; 可是反對之聲不斷, 補地價補得低, 商品房之地產商認為對他們高價投地不公平, 太高又無人理, 加上有些收利益之貪官多方阻撓, 此事又不了了之.

再者; 由於它不是正規商品房, 沒繳稅又沒有驗樓證; 一切意外都自負; 故市場能轉手者很少, 即使賣, 價亦很低. 再者由於沒有法律地位, 不能直接申請水電, 至水電費奇高.

應該怎麼做? 轉名取房產証是沒可能 (現時); 唯一可能是賣掉它. (即使不賺錢) 或租給人.
2010-05-08 9:46 pm
由於"宅基樓" 是中國內地存在已久之非法建築物; 完全沒有法律地位; 故根本不能申領 合法之 "房產証" 和香港前期新界之男丁屋相似. 但由於國內法制比香港不完善, 故日後發展很難說, 到底那裡是人治社會.

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這是國內常景. 中央政府多次明令取締; 很多省市都強制性清刪而分毫不補; 但廣東則特別多不同聲音. 相信短期很難解決. 中央每年大叫反貪反腐敗; 多年了, 成績如何不說, 但要取締"宅基樓" 非要清朝雍正皇帝再生才可能, 因涉及人太多.......不易下手.

如閣下非內地農民, 則很沒保障; 如你是港人, 則是境外人事, 即使可補地價取証, 恐也不會輪到你; 你還要上香保佑那"宅基證' 大業主(地主)不要比你們早逝, 更要保佑他永遠絕子絕孫, 絕後代. 否則你們那些 "小妾" (連小業主身份都沒有), 祗能入寺做太妃了.

迅速賣掉轉手是最佳選擇, 趁現樓價稍高, 虧損些也算了. 免日後做太妃.


收錄日期: 2021-04-30 00: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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