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虎尾鎮的東義路與正義路小巷口被一名"虎尾技術學院的學生王鴻修"開著借來的銀色小客車7706-LR從右側後方撞擊!
我內人被撞到小客車引擎蓋上方,又滾到地面上~小孩被機車夾行滑到對向另一輛小客車後頭的保險桿下夾住{當時是沒在行進}!對方不但沒馬上看傷者還不關緊要的站著~
只有路人好心的拿衛生紙給內人快速抱起小孩擦拭小孩身上的血液順道幫忙打電話報警~!
事後小孩因驚嚇不斷哭泣,頭部撕裂傷0.5x0.5cm前額擦傷8x2cm左小腿擦傷8x5cm
在急診作縫合手術
內人頭部外傷下巴皮膚缺損1.5x5cm臉部撕裂傷2.5x0.5cm+1x0.2cm頸椎第4段挫傷
右足裸頓挫傷牙齒斷裂一顆
在3月23日當日手術縫合3月27出院.3月31日門診治療
醫生特別強調日後乃需美容治療瘢痕組織~
王先生在3月24日晚間有到醫院探視一次
約3月25日早上要到機車行看機車要如何修復,結果我早上等他到隔天中途我有不斷
打電話給他~該男一直沒接~直到3月26晚上他告訴我當天有事忘了....
也沒去探視內人與小孩~直到3月27日打電話給他告知他我們要出院請他過來一趟
也沒來又放我們鴿子.......
直到4月1日我们到虎尾分局告他傷害罪他才驚覺要來道歉和解~
4月2日晚上找一位賣2手車的長者出面{跟他沒有任何血緣關係}說要當和事佬~東說西說也沒誠意!去看機車居然說:這車沒辦法修復依年齡一萬塊好嗎??
我直接告訴他光修理就超出兩萬八更何況我又不賣車~這部是我老婆的嫁妝我們更不可能賣
之後就不了了知了
事後該男在4月20日申請調解~說真的我們並不知道他要用什麼和解??
我們要求25萬包括我跟我老婆無法上班薪資還有醫療費用.機車費用{這不包括保險理賠}
但我們還沒說完對方居然說他只有6萬這6萬包括醫療與機車
我真的很氣~更氣的是虎尾的調解沒中立~他沒有保第三責任險虎尾的調解先生居然說:你們機車有保險你們可以自己出醫療費用.......你告他傷害又沒什麼罪.....
氣死我了~~到今5月6日了對方也都沒有誠意的想和解請問我告他能讓他得到什麼嗎?
我們還有什麼權益能要求的
更新1:
如何法律訴訟???要準備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