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召妓

2010-05-06 3:20 am
其實我信左主都幾有幾年...因為係工作上..每天經個召妓街上才返到公司..我最後都去左召妓...到而家個心完全對唔住主咁...上帝會唔會原諒我呢????

回答 (8)

2010-05-06 4:33 am
✔ 最佳答案

一個人只要信耶穌,即使犯罪也無妨嗎?答案是不可以的


請看新約聖經羅馬書六章1-2節: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麼﹖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人生可以做的事情很多,何必把我們寶貴的時間與精神浪費在這些事物上呢?
如果我們把這些時間拿去學習一些技能或做些更有意義的事不是很好嗎?^^
何必淪為情慾的「奴隸」呢?^^

在情慾上大大得勝!!(希望以下文章對你有幫助!)

http://bibletimes.netfirms.org/jesus/read.php?tid=13501


有人質疑基督徒不能做這做那
其實,您知道嗎?真正的「自由」是在基督裡
不良的習慣只會浪費我們的時間、金錢與精神
例如有些人迷戀色情網站
為此消耗個人的精力與寶貴的時間
有些人喜歡抽菸喝酒
但這些錢若用在其它方面
相信對他的幫助會更大!

有人說,信耶穌就被「束縛」,不能做這做那
但事實上做「罪惡的奴隸」,才是真正的「不自由」^^
靠著耶穌得著「新生的生命」,活出上帝的美好形像
那才是美好的人生喔!^^


讓我們在基督裡得到「真正的自由」!得著「釋放」!
不要做罪惡的「奴隸」
祝福您!^^


歡迎參考「主耶穌基督使這些人得到嶄新的生命」
http://bibletimes.netfirms.org/jesus/read.php?tid=13393


平安,想要「得勝」,就要先「愛上神」,例如你喜歡某某人,他/她的話你總是願意聽^^

若要「愛上」神,最重要的是「主動親近神」
當您越接近自己的愛人,越會發現他的好、愛上他的好
因此建議您每天「主動」撥出時間來親近祂
我的建議是每天至少三十分鐘,一開始不行的話就以五分鐘起跳
過幾天調到十分鐘、逐漸上推

三十分鐘指的是「單單」敬拜祂、靜默親近祂
至於讀經、禱告,也要同時另外撥出時間
對於學生而言,或許有點為難,但我們可以和家人或朋友討論一下
生活中是否有些不必要的事就停止去做(為著美好的祂我們願意捨去)
時間自然就能有效運用了
畢竟「時間管理」是現代人需要的功課!^^

愛慕神、渴慕神
http://bibletimes.netfirms.org/jesus/read.php?tid=13439

以上一些文章送給您^^


有些人在知識+散播汙蔑基督信仰的文章,以下做出澄清:
http://bibletimes.netfirms.org/jesus/read.php?tid=13480

以下網站文章多達三千篇,我們提供您基督信仰的正確內涵
http://bibletimes.netfirms.org/jesus/thread.php?fid=119
內容:
達文西密碼「問題」、聖經預言、天堂陰間異象、個人見證、聖經科學見證、考古論證,基督信仰疑惑解答、神創論VS.演化論
2010-05-06 8:54 am
可能你都係一時意志軟弱... 只要你真心認錯都肯悔改 上帝會赦免你既...
ps 聖經好多篇幅講要遠離淫邪...建議你得閒可以睇聖經...
參考: me
2010-05-06 4:36 am
上帝会原諒你,不要太內疚,
召妓是一時有魔鬼帶你到一個鬼世界,
下次要有好的定力,願主保佑你所有心的事情.
2016-08-08 9:12 am
你有撚資格做基督徒,假基督徒!就是有這樣的人渣,使教㑹蒙羞
2010-05-08 12:34 am
你娶咗妓女做老婆咪得囉!!
2010-05-07 6:21 am
上帝會唔會原諒什麼及誰就要問上帝

參聖經中凡有關提到妓女的章節

性這樣東西本來是上帝給人享受的,

孔子亦講食及色慾是人的本性,食色性也--性, -本性,性情等

只不過現在人墮落了, 失去了伊甸圚內的PERFECT完美 IDEA 美好世界--其中本應有完美的性愛

但現在人類失去了---參啟示錄21及22章, 瑪拉基書4章, 創世記頭數章

見另文

但係現在最重要係唔好染到各種性病, 皮膚病, 肝炎..愛滋及現在有一種叫超級淋病的冇得醫性病--最近傳媒有報導過

2010-05-07 14:51:59 補充:
唔好話上帝唔透過我話你知, 如果你因召妓而染上惡疾, 或你把性病傳染給別人-妓女或女友妻子, 到時不要祈望上帝或別神會幫你, 或者都會有少少%機會, 咁我就唔知啦.
2010-05-06 6:52 pm
你個情況好普通!有喲基督教牧師無恥到淫女基督徒呀!
你個情況有比錢,相方自願,比淫牧好很多啦!

 人面獸心的牧師被告張偉忠(41歲),事發後已辭去職務半年,張在案發前經女事主友人介紹認識,在02年張調任天水圍一團契工作,女事主亦追隨一起,張原被控一項非禮及一項襲擊致身體受傷罪,但傷人罪最終獲控方以交替性質不予起訴,控罪指張於03年11月26日於天水圍嘉湖山莊樂湖居1座一個低層單位內,非禮一名少女,牧師現獲現金5000元續保外出候判。
受害人23歲 智商僅8歲
 23歲的女事主儘管已有成熟的身驅,但案發後經心理評估後證實,她有中度精神發展遲緩,獨立能力及智商只有7歲零10個月大之兒童程度。
 據案情指,女事主於案發日下午約5時半致電張,相約到案發的樂湖居團契會堂會面,張吩咐女事主先買一個安全套,惟女事主沒有買套,只是按時間到達會堂,張甫見女事主,便斥責她無買套,更稱「你將我當係狗啊」,話畢即動手毆打其頸項,扭擰其手臂,張繼而用口咬噬女事主的軀體,包括背脊、手臂、屁股及大腿。
 其後,張欲強行脫去女事主的褲,但遭到女事主極力反抗,張見狀竟自行脫去長褲,逼令女事主為他口交,惟又遭女事主拒絕,此刻張竟忽發奇想,先強行扯脫女事主上衣,命令赤裸上身的她「上下跳、左右搖」,女事主屈服於其淫威下,遵照張的意思;張大飽眼福後,再伸手撫弄女事主胸脯及玉臂,惟變態狎弄仍在後頭,張竟然拿出一條皮帶,仿效刑具鞭打上身赤裸的女事主,張逗留約兩小時後才離開會堂。
無買避孕套 迫口交被拒
 女事主返家被父母發現其身體受傷,惟女事主寧願啞忍,未肯即時指控牧師之獸行,直至翌日女事主召喚一名友人傾訴。因事態嚴重,女事主才在28日即兩日後,由兩名友人及一名表親陪同往瑪嘉烈醫院診斷,醫生在檢查後發現女事主身體遍布瘀傷,包括雙臂、左邊屁股、右大腿及右邊胸壁,事主背部被驗出有多處被人咬傷。
將嘉湖單位作團契會堂
 警員其後從該樓宇的保安錄影帶中發現,女事主在案發當晚8時許才獨自離開事發單位,而張在警誡下表示與女事主有每兩個月一次的親密關係,並習慣會裸體撫摸對方。但他堅稱,從不知曉女事主是一位智障人士。
2010-05-06 8:03 am
經上記著說:
"這些都是上帝所默示的."

你這樣做正合祂意.

上帝一定有祂的意旨在其中.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14:0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505000051KK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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