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買房給子,請教各位先進,最佳節稅方式。10點

2010-05-06 5:44 am
時間:民國99年5月
地點:於某大房屋仲介公司簽約
標的:台北縣永和市某大樓
成交價:1880萬
貸款:880萬
契稅約:4萬8千元

案情:本案由父出面與賣方(第三方)簽約,1000萬自備款由父支出,貸款880萬由子申貸,經代書計算房屋連地的房屋現值與公告地價合計約260萬,同年內父子間無其他贈與,請教各位代書及仲介先進,依本案狀況應以如何作法為最佳節稅方式
更新1:

報告yhtasi 大人,這個案件目前已經簽約,若要變更契約勢必要請賣方協助更改買賣契約,且賣方不一定願意配合,不知是否有其他方式能簡單又安全@@不想事後收到國稅局公文....

回答 (5)

2010-05-06 9:19 pm
✔ 最佳答案
版大你好

申報贈與 是依政府提供的課稅現值來申報

所以建議你可以依據房屋及土地現值申報

這是依據政府法律行事 可以說是沒爭議的

再來

你依法誠實申報 稅捐單位更沒有事後查稅的可能


2010-05-06 13:40:39 補充:
如果

次年再行申報贈與 何不在這一次就申報呢

次年申報 國稅局更有理由請買方說明市價與現值的差異

買賣不動產過戶時 一起申報雖然會課徵到稅金 但是的確是合法的
參考: 昌瑞哥
2016-03-03 8: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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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6 9:26 pm
時間:民國99年5月
地點:於某大房屋仲介公司簽約
標的:台北縣永和市某大樓
成交價:1880萬
貸款:880萬
契稅約:4萬8千元

案情:本案由父出面與賣方(第三方)簽約,1000萬自備款由父支出,貸款880萬由子申貸,經代書計算房屋連地的房屋現值與公告地價合計約260萬,同年內父子間無其他贈與,請教各位代書及仲介先進,依本案狀況應以如何作法為最佳節稅方式2010-05-06 12:20:04 補充報告yhtasi 大人,這個案件目前已經簽約,若要變更契約勢必要請賣方協助更改買賣契約,且賣方不一定願意配合,不知是否有其他方式能簡單又安全@@不想事後收到國稅局公文....答:將該筆房屋及土地先登記父子各1/2,父親出資現金1000萬元,貸款880萬元由子擔任借款人負擔繳納清償!1000-880=120可以免申報贈與免稅次年土地及房屋,父再申報贈與給子。(可以土地及房屋分年贈與更佳)無須更動契約,較方便可行!
參考: 自己實務經驗
2010-05-06 7:34 pm
建議以父子二人共同簽約,契約註明父子各自出資金額比例,且父親出資部份同意登記與子名義.如此父之贈與總額為260萬*1000萬/1880萬=138萬,未超過免稅額,故免課贈與稅.
2010-05-06 7:55 am
除非做父親的是陽光法案規範的高官民代--否則現金交易,同時贈與,根本沒有節稅必要!經驗顯示,年輕人購置第一戶房屋,通常或多或少有來自於親長資助,根本沒啥大不了!也沒哪個單位,吃飽沒事幹跑去查哩!
參考: 房地產近二十年一度從事美國房地產--阿川哥


收錄日期: 2021-04-30 14:44:4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505000015KK07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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