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1103-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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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字鵬舉﹐相州湯陰(今屬河南) 人, 農家出身。少時勤奮好學﹐並練得一身好武藝。其母在他背上刺「精忠報國」四字, 岳飛以此為一生處世的準則。
北宋宣和四年(19 歲)時, 應募為兵。岳飛投軍後﹐很快因作戰勇敢升秉義郎﹐不久金軍攻破開封﹐俘獲了徽﹑欽二帝﹐北宋王朝滅亡。次年﹐趙構(高宗)建立南宋王朝﹐岳飛上書高宗﹐要求收復失地﹐被革職。不久隨東京留守宗澤,守衛開封,任統制。
建炎三年( 1129 年)﹐金將兀朮率金軍渡江南侵﹐岳飛移軍廣德﹑宜興﹐堅持抵抗﹐攻擊金軍後防。次年, 收復建康(今江蘇南京)﹐金軍被逼北撤。之後﹐岳飛升任通州鎮撫使﹐擁有人馬萬餘﹐建立起一支紀律嚴明﹑作戰驍勇, 「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擄掠」的抗金勁旅〝岳家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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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三年(1133 年)﹐岳飛因剿滅李成﹑張用等土匪和叛軍﹐得高宗所獎"精忠岳飛"的錦旗。次年他又率部擊破金傀儡偽齊軍﹐收複襄陽﹑信陽等六郡。岳飛也因功升任清遠軍節度使。
紹興十年(1140年), 岳飛與兀朮在郾城決戰, 大破金軍精銳鐵騎兵〝鐵浮圖〞和〝拐子馬〞﹐乘勝進佔朱先鎮﹐又相繼收復鄭州、洛陽等地。
朱先鎮離汴京僅四十五里﹐岳飛招兵買馬﹐積極準備渡過黃河收複失地。兩河義軍也紛起響應。這時高宗﹑秦檜卻一心求和﹐連發十二道金字牌﹐命令岳飛退兵班師。
岳飛回臨安後﹐即被解除兵權, 改任樞密副使。金人以「必殺飛, 始可和」為和議條件,高宗恐怕岳飛收復故土, 皇兄欽宗放還, 令其皇位不保, 逐授意秦檜等人彈劾岳飛, 先罷其樞密副使之職, 再捕岳飛入獄,連夜在大理寺受審。在萬民請命之下,岳飛悲壯而豪邁的說道:
「岳飛有生之日,皆是報國之年。諸君聽我說,好好回家,
各安生理。或戰或和,朝廷自有處置。岳飛但等這一案照對
完畢,便向官家請纓,誓必驅盡金虜,還我河山!」
十二月二十九日, 以莫須有(「也許有」之意)的罪名, 將岳飛殺害於大理寺獄。岳飛死時,年僅三十九歲。臨刑前,岳飛在獄案上揮筆 寫下「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個大字,表示了對投降派的最後抗議。
「天下聞者,無不垂淚,下至三尺之童,皆怨秦檜云」及後宋孝宗詔復岳飛官,以禮改葬於杭州西湖棲霞嶺下。墓闕西側的
鐵柵欄內,有秦檜夫婦的跪像。寧宗時被追封鄂王。
宋岳忠武王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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