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大廈買賣問題...急!!!!20點!!

2010-05-05 4:24 am
工業大廈買賣問題...
現在我落左細訂向A買左層工業大廈..
已簽左臨時買賣合約...
但A係下個月中先正式做業主...
而且佢話要頭半年要俾佢收租..
所以半年後先會轉我個名...
而且由頭到尾我都未見到個業主只是由地產公司[小型地產]做中間人

大家聽落覺得佢有冇古怪?
而且如果佢係下個月中前呃左我個細訂走左,我應該向邊到追?
我有冇可以做D咩保障自己??

回答 (5)

2010-05-05 5:02 pm
✔ 最佳答案
其實簡單講,只係一個確認人賣一個長成交單位比你,根據法例,當你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一個月個月內必須向政府登記,所以律師樓很快使會將該交易登記,不過最重要的問題是你的支票是開給誰? 律師樓定那確認人,如果開比對方律師樓,基本上無咩問題!但如果開比確認人,手續上代理就違規了,因為地監局有清晰指引,必須開予對方的律師樓託管,所以,就算你最後有無被呃,代理都責無旁貸!但如果你選擇退票的話,你便要負上撻訂的責任了!
2010-05-06 9:07 am
就係多得呢d垃圾agent先會做臭晒地產行業.....
明顯地你簽之前個agent冇解釋清楚比你聽.....

你呢種情況有幾個可能性,你比既資料唔夠清楚好難幫到你

你要留意︰

(1) 合約上你完成交易既日期係幾時? 如果係a正式做業主後半年你先完成交易,咁果半年租佢當然有權收,因為係呢半年你未係業主但佢已經係,好正常。如果你既完成交易日期只係正常既45天,咁a只會有權收取佢做業主後及你成交之前大約1個月既租金。除非你傻傻下係附加條文度比人加左句野你都唔知而你已經簽左名落去,咁既情況就真係唔好意思,你簽左名就當係.......

(2) 買賣物業唔一定要見到業主,呢樣係冇問題既。

(3) 因為對方係確認人,你開票時理應要用律師樓名(亦建議以後做任何買賣物業時最好開律師樓名。),因為你用律師樓名比佢既票,一定會係律師樓收到你完成交易時既剩餘款項後先會比番第一張支票既錢佢,佢一定冇得拎走d錢。

(4) 臨約你已經簽左,票佢已經收左,但係你要知道agent拆左合約未? 如果已經拆左合約,三方都有「完全相同」既合約正本或副本係手的話,你既臨時合約已經正正式式完成左,你cut左支就等於你撻訂,你14天後簽正式合約日下午5:00前你比唔到大訂對方律師樓既話你一樣係撻訂,所以已經有幾種情況令到你冇得番轉頭。

基於以上既情況,你真係冇咩保障,亦都如果你係清醒既情況下簽名,一切都已經係作實,打官司都難搞。
另外你只可以投訴地監局關於agent方法既專業操守方面。

如果你再有唔明要問可以經email再詳細解釋比你聽。
2010-05-05 8:44 am
A應該係確認人身份,及同業主連租約買再租約期滿,即到交吉期才轉售給你,但最好找個律問問and你要再三看臨約,
參考: me
2010-05-05 6:57 am
1.你可向該地產公司[小型地產]要求見A先生的上手業主,
2.你可向A先生要求出示該單位之業權證明,
3.你可向地產公司[小型地產]之中間人在律師或第三者見證下作出保證,
~~~最好是找律師做法律諮詢~~~
最安全,最有保障,最有真實性...
參考: 自己
2010-05-05 4:35 am
咁得意嘅,而家工廈多羅羅,你使乜咁樣買法,你話簽咗買賣合約,咁就一定要成交,唔係就要上身,你要睇睇合約,賣方係邊個,成交日期等等有冇失實,唔妥就要上告。


收錄日期: 2021-04-16 12:42:4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504000051KK01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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