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通知問題* 請大家入黎幫幫手 thx

2010-05-03 10:47 pm
本人工作性質係一年合約,剛好5月17號完一年合約,
問題在於我係4月30 號交辭職信,我想係5月14號返最後一日,
所以我係5月17 號請左假,
之後人事部話唔足一個月通知.佢話扣我幾日錢,
我想問.佢會扣我幾多日錢?

回答 (3)

2010-05-06 7:02 pm
✔ 最佳答案
根據僱傭條例第57章規定,以你的個案而言,如你已在4月30號遞交了辭職信,在法例來說,你申請了5月17日的大假將會自動取消,即是你由5月1日起至離職前這個時段的已申請放假的日子都會自動取消!

如僱主仍然同意你放5月17日假期,自然會扣假或扣錢!

如你仍需放5月17日的假期,僱主會當你last day係5月14日,即是要你賠償5月14至17日的3天工資,或扣除你可享有但仍未放取的年假日數以作代替!

假設你仍有年假4天仍未放取,即是:
4天(年假) 減  3天(代通知金) 等於 ,你仍可享有1天的年假薪酬補償金額可領取!

另外提提你,就算是合約性質,如僱傭合約無明確規定通知期,則不可以少過1個月通知期!
參考: 本人專責勞資案件,出入勞工處及法庭數百次!
2010-05-08 5:19 pm
本人工作性質係一年合約,剛好5月17號完一年合約,
你中途退職?是你毀約?你要補償一年薪酬,甚至因你遲職公司有所損失時?你都要補償公司損失的!
所以他扣你幾日錢?你快些比他?免他睡醒時告多你一狀?如果你不信?你去問勞工署有關顧員合約問題?
2010-05-03 11:06 pm
要睇返你份合約係咪寫明如果辭職要1個月前通知, 如果係o既話, 你的最後工作日期應該係5月30日。

假設你要1個月前通知, 而你又返到5月17日, 就要扣返13日人工, 即5月18日至30日。如果你只返到5月14日的話, 就要扣多3日人工。

假設你要2星期前通知, 而你的最後工作日期是5月17日, 而你又請咗1日(5月17日)假的話, 就要扣返你1日人工/大假。
參考: meself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13:2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503000051KK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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