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一切,先由你說起,,,,,,
為甚麽你會問:「一名無辜嬰兒為何會有此悲慘遭遇?」
為甚麽你不問:「何解我所知覺的世界會有嬰兒悲慘遭遇?」
你處身於怎樣的境界,你就如是知覺怎樣的境界,
悲慘的,何止是嬰兒,還有-----你,
當你聽到有嬰兒悲劇,心繫於悲劇,你就會發出慘情,
發慘情的------原來是------你,
如果嬰兒悲劇於你無關,何解你會發出慘情呢?
如果嬰兒悲劇於你有關,那麽悲慘的,又何止是嬰兒呢?????
如果你不是處身於這樣的境界,
如果你的境界本來就沒有嬰兒悲劇,
那你又何來會發生如此的慘情呢?????
當你知覺到世間有很多災難,
你就要明白自己如是處身於這麽樣的受業果境,
如是觀照事物,同時如是觀照自己,
佛家認為,果境是依緣於心,
心如是轉,果境亦如是轉,
如果你的心如是轉至沒有嬰兒悲劇的果境,
悲慘的,就不會是嬰兒,亦不會是你,,,,,,,
既然你自身就是緣於無常災難的體性,
你處身的境界,自然是多災多難了,,,,,,
理解上述你自身與這樣的世界的關係,(是很重要的)
我們再討論嬰兒的問題,
"無辜"二字,只是出自你的分別心----有罪無罪,
無罪者而要受懲罰,我們視為"無辜",
佛家不強調罪的觀念,因此沒有所謂的無辜不無辜,
嬰兒如是的來,如是的去,必有因果,
就正如你如是的來到世間,如是的離開世間,亦不離因果,
你的前因不同於嬰兒的前因,
因此,你的業果就不同於嬰兒的業果,
這跟"罪"與"非罪"無關,故此不是無辜不無辜的題目,
我們每個人都是受業的體性,
有共同的業境----生,老,病,死,,,,
有不同的業境----際遇,取向,,,,,,
我們本來如是無常,所依緣的世間亦必然無常,
無常變幻的領域,事物的展現就是此起彼落,
就有嬰兒悲劇,就有母親重傷,就有你有我有大眾的感受慘情,,,,,
一切皆苦.
佛家教人離苦,
就是離開無常之體性,
唯有如此,才能得以解脫,
不單止解脫塵世的種種悲慘,同時亦解脫你自身的悲慘,
因為你與塵境,本來是相依不離的,
只要你能解脫,種種塵境亦如霧幻滅,
2010-05-05 21:07:03 補充:
to cheungleung:
抱歉,本人不太懂閣下想問甚麽,
但本人想表明,佛家雖說因緣果報,但並非閣下想象的消極,
佛家說的苦,是指"無常",而非狹義理解為苦樂中的苦,
在無常境界中,我們有苦有樂,有喜有悲,
如果說悲與苦是消極,為甚麽不說喜與樂是積極呢?
人世間的事理本來沒有一個極端,
佛說的無常道理,又怎會是消極呢?
2010-05-05 21:07:21 補充:
要知道,
受業,不是命定之意,
沒有一個人因為意外事故傷亡,我們稱之為業中有定,或命中註定,
意外不是必然的,但業境確實是因緣所生的,
比如說:
生活於地震帶的人,容易受到地震傷害,
生活於地震帶,就是這些人的受業境界,
他們會不會受地震傷害,沒有所謂命中註定,亦沒有業果已定,
唯當因緣生起,地震發生之時,才稱之為定,
既然不是命中註定,不是業定,不是果定,不是因定,又何來消極之理呢?
2010-05-05 21:07:36 補充:
確實,很多人都會把人的不幸全盤推卸於果報,
認為有個果報在操縱自己,
因此,當有不幸之事,人就認為是償還果報(還債),
這都是錯誤的觀念,
人受業,是必然的,但意外,不是必然的,
用一個比喻:
假設你在馬路上駕駛,剛巧我要過馬路,
當我跟你同時落入一個塵境,
這就是我所受的業境,同時亦是你所受的業境,
我們因此因緣相遇了,
我們既然有緣相遇,我們自然會有緣發生不同的事情,
當我要魯莽過馬路,這是取決我的意志,而不是取決於業報,
當你要魯莽駕駛,這同樣是取決於你的意志,而不是取決於業報,
因此,結果是:我給你撞死了,,,,,,,,,
2010-05-05 21:07:56 補充:
我們雖然同樣是受業力引導至同一個塵境,有緣相遇,
但結果不一定是這樣的,
如果我小心橫過馬路,如果你小心駕駛,
我們可以是擦身而過,
當你駕駛遠了,而我走路遠了,
我倆的緣份,就消散了,
佛家強調我們種因,而不是受業,
種因就是不論我們墮落於怎麽樣的受業境界,
只要積極於自身當下所為,要求棄惡行善,
任何果境都不過是起於一時,止於一時,
又豈能說是消極呢???????
解脫於修行人來說,是一種信念,
有解脫離苦的信念,人活著於無常世界,仍是樂趣,
未嘗解脫的人,不懂解脫的境界,
樂,是來自人的信念,而不是解脫本身,
2010-05-05 21:08:11 補充:
回應 (Hessko)Apzu「深淵王阿普斯」的九橫死,
任何意外身亡的,我們都統稱為"橫死",
受業既是果,同時亦是因,
沒有所謂無因生橫死的道理,
任何死,都有其因緣,
我人本來時時刻刻都在受業,因而時時刻刻都能緣於塵境,
故亦沒有所謂無業生有境之道理,
當我在路上遇上一個魯莽的駕駛者,
這就是我受業果的塵境,
這個塵境(業果境)本是來自我自身的前世業,
好不幸,我被魯莽駕駛者撞倒,
這是因為落於這樣的塵境,結緣於魯莽駕駛者,
因而發生了橫死的意外,
橫死是否必然的????不是必然的,
還要取決我人和駕駛者的意志,意外才合因緣,
因此,本來就沒有果定論,業定論之道理,
2010-05-05 21:09:35 補充:
回應 sance456:
如同答題之解釋,
不要將所有不幸和遭遇事故都視之為還債,(果定,業定)
我們每個人自身的遭遇都有其自身的因果,
但不等於說:某個魯莽駕駛者撞死了我,就是我前世欠他的,
我跟他,可能之前從未有任何關聯的,
正如我說,如果這個駕駛者小心駕駛,
我跟他,或許只是擦身而過之緣,
2010-05-07 00:10:13 補充:
佛教說因果,沒有錯,
我們每個人本身都是受業的體性,因此受業障而生成有種種塵境,
當我們留在家中,家中的境況就是你的業境業障,
當我們走在街上,街上的境況就是你的業境業障,
我們無時無刻都落在業境業障之中,
但是,
我們決定要待在家中,還是要走進街上,是取決於我們的意志,而不是業,
我們的意志會促使我們因緣於不同的塵境(業境業障),
當我們因緣於某一個塵境,
某一個塵境的人或事,就會跟我們生起種種因緣,
2010-05-07 00:10:46 補充:
佛說因果,從來沒有離開過世世業,
問題是,
我們的意志是可以取捨於不同的業境,而引發不同的因緣,
我們的意志是可以在受業的塵境,引發不同的結果,
正如說,
當我跟你同時處於同一個塵境(受業的業境業障),
如果你小心駕駛,或我小心過馬路,
發生交通意外的因緣就無法產生,
意外的果不生,意外的因(種種條件)亦不能成立,
2010-05-07 00:11:33 補充:
若你不小心駕駛,或我不小心過馬路,
發生交通意外的因緣就能得以成就,
意外的果既生成,意外的因(種種條件)亦能確立,
因此,我跟你同時處於同一個塵境(受業的業境業障),
就是發生意外的其中一個重要的因(條件),
我們可以這樣理解,
我們自身的業,是促成我們落於某一種結果的因緣,
如果我們本身業障很重,
促成我們落於不好的結果的緣力自然也很大,
但並不表示早有定數,
因為果未生,不能說因(前業)已定果,
因為果未生,一切因(前業)仍是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