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我個人認為:
死刑,只是給犯重案者最輕的逞罰。
人權,是給尊重或懂人話的人說的。如果他懂而又行兇,更加可恨。
而大大所說之冤獄問題,當然需多方思量,牽涉到的不僅只是罪犯本身,還包含司法單位的公信力。
在科技昌明的今日,冤獄,或許還是可能。
但該檢討的是司法蒐證程序,如何不冤一人。
但對罪證據鑿者,同情,只是傷害下一位被害人。
因此,死刑不可廢,
道歉,悔改,都恢復不了已發生的既定事實。
那就讓犯錯的人,用生命去盡他人生對社會最後的一點貢獻:
以身為鑑,歹路不通行!
廢死靈盟的成員我並不清楚,但我認為他們心太軟,有各種疑慮.
但是他們有沒有想過目前台灣社會教育,倫理道德,法律約束力有沒有達到普及,以目前的社會亂象,如果沒有死刑的約束力,犯罪率只會增加不會減少,
請這些廢死聯盟的人多多思考一下,不要因慈悲而讓社會更亂,誰不想過安定的社會呢?
我贊成廢除死刑拉~~~因為廢除死刑!!就可以"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他殺一個~我們就殺他全家~~~最後就直接第三次世界大戰!!!大家一起滅亡=..=""~~~~~~~~
我個人滿反對廢除死刑的,不知道那些要推動廢除死刑的人是怎樣想的,死刑犯有人權,那被害人呢??被害者的家屬呢??難道只有死刑犯是人,被害者或是家屬都不是人嗎??
我只想說
想廢死刑的弄個公投
以民粹決定誰該是下一個受害者
不就是典型的「操弄人命」嗎
而且是「無犯罪者」的人命...
還說什麼人命不可剝奪?
買魚放生
以為自己做善事
拼命抓魚來賣的人 是會越來越多了
以為自己在做善事
典型的自爽!
2010-05-04 11:50:42 補充:
To 查我IP啊:
您只想到如何制裁犯罪已遂的死刑犯
所以繞者將死刑改為什麼什麼的牛角尖打轉
你有想過
廢除死刑以後,如何阻止企圖犯罪者嗎?
如何維持先前因死刑存在而壓低的「企圖犯罪人數」?
如何讓「企圖犯罪的人」不浮上檯面變成「犯罪已遂」...
要讓歷史重演在你們眼前
一場悲劇過後
你們才會服氣相信死刑存在的遏阻作用嗎
想事情要全面才對...
不要一再的重造輪子
關在裡面有啥用!?!又不會被虐待,虐待的人還會受罰哩勒,不如要他們做苦工要他們一輩子做苦工把做苦工的錢拿來慰問家屬,直到他掛點為止...這樣不但它們部用白白可以吃牢飯等政府養,還可以大大的幫助到社會還有被害人家屬~"~,假如今天政府規定說,強姦犯抓到,要剁手剁腳,你看看誰還敢犯強姦罪!?! 我們還是需要重罰,你不犯罪你怕刑法做啥!?!
不重罰那些犯罪之人的念頭就是.....先洩憤再說,反正關不久,死不了,躲在牢裡吃免錢牢飯,也不需要工作還要繳稅金。
放心............人類的道德標準
永遠是比豬還低下的
所以不會廢除死刑
我不明白為什麼大家只注重"人權"與"死刑"的關係,卻沒人去注重"教育"跟"死刑"的關係,你注重人權去廢除死刑完成一個高尚的行為後所減少的犯罪率根本不是因為"廢除死刑"才減少的,是因為廢除死刑後必須要有配套的措施減少犯罪人重複犯罪的教化方式的功勞,跟人權什麼關係??這完全是教育教化人心的成果,人權團體卻說是廢除死刑的成果,我完全不懂,廢除死刑就能達到教化人心使犯罪人不再重複犯罪嗎?相反的,教育如果達到教化每個人心的成果時,就算犯罪也不至於十惡不赦的地步,自然就只會判決無期徒刑不會判決到死刑,久而久之死刑就自然廢除,根本不需要去爭什麼人權之類的事,所以我根本不懂吵人權吵廢除死刑做什麼??那根本就毫無意義,有時間吵那些不如花時間教化人心還比較有用吧!
每個人都有發表的權力.廢死??多想想吧~現在討論的應該是對象問題.真正犯錯殺人搶劫.擄票嘞索,那些真正的罪犯會怎麼想?對於那先遵守法律的人可以發表言論,但是不代表你可以為那些犯錯的人說話(或許有時候該說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法律不是用來保護罪犯的~如果法律保護那些犯錯的人~請問遵守法律的人是傻子?那要法律幹嗎?是有人逼他們犯錯??換句話說今天你與你家人走在路上被警匪槍戰誤傷.幾位家人被匪徒榴彈殺死請問你做何感想?你家人是無辜還是匪徒是無辜??現在妳們會麼說是因為是不關己~未曾體會又怎知身在其中的人的感受??多用大腦想想別只繞廢死不廢死的問題上~對象對了那還有問題?
先聲明,我只是單純的有感而發而已.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試問大家知不知道"民法和刑法"比較大還是"憲法"比較大?我想台灣人書已經讀到火星去了.以下是真實例子,明明憲法明文規定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即國民享有受教育的權利.因親屬中有一子女,父母離異,且無法聯繫蓋章,台灣的學校及公所卻推託因民法規定母方沒有同意及蓋章轉移學區就不能就讀.(可是母方卻避而不見也不蓋章)真是可笑,一個無知的8歲小孩卻因此斷送了一生美好的人生,而無法讀書.(我們幾乎要提出釋憲案,解釋人民受教育的權利何在?,一個小孩要讀書還要提出釋憲案嗎?真是無俚頭.),而在台灣一些無知之人竟然將民法凌駕於憲法之上,真是天大的笑話,這就是台灣的法律?這就是台灣的讀書人?讀到當老師及校長及公務人員及知識份子,卻逐步在毀滅台灣.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章總綱及第二章人民的權利及義務,開宗明義,也明文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這也包含人權平等,什麼叫做"平等",有讀書的人應該還有點常識吧.我的自由你不能干涉我,你的自由我也不能干涉你,這是最基本的吧!一個殺人犯將一個人殺死之後,使死掉的人連"沒有自由的自由"都沒有了,且生命從此結束,而殺人犯還享有"沒有自由的自由",殺人犯有權力剝奪別人的生命,而一句"犯人也有生存權,我們無權決定他們的生死,這就是"平等"嗎?真是可悲啊!死刑犯的人權已經凌駕憲法"平等"之上了.有言道"上蒼有好生之德",一個殺人犯都以經將上蒼的律法毀滅了,還談人權平等.而現在,一個殺人犯的人權卻已經凌駕上帝之上了,可以凌駕憲法及上帝隨意有權利剝奪別人生命殺別人.難道上帝的律法沒有"人權平等"這個辭.難道殺人犯的人權可以凌駕憲法之上,而憲法又可以凌駕上帝上蒼律法之上,真是可笑.在全世界的歷史上經過那麼多進化,能實現"人權平等"在人類的發展史是多麼的可貴啊!什麼叫"平等"這真是的值得深思.
一個沒學法律又認識沒有幾個字的普通老百姓....
廢死刑人士如果這麼悲天怋人,甚至寧願代死刑犯被槍決,代他們下地獄,那
宗教及道德也都不必存在了,我建議除了廢死刑以外,也應該建議宗教界廢除地獄這個東西,地獄以酷刑折磨靈魂著稱,極為不人道,使人死後還要無限次受酷刑,比在人世間還慘烈,建議先請宗教廢除地獄,再來談廢死刑,否則下地獄仍然是無止盡的折磨啊。
==>推動廢地獄聯盟
首先 憲法保障所有人的人權
但犯罪的人有一定限制
殺了人 只是犯法
而死刑 不是唯一的方法
不然為什麼那麼多國家死刑??
他們不是以終身監禁就是有期徒刑不得假釋
大家都知道人死不能復生
殺了犯人 親人就能復生??
至於犯罪率 可以藉由加重自由刑的刑期
不可原諒的就關到死吧
你要知道 死刑可以死 可以提早解脫
終身監禁你就完蛋了
你連一點點死亡的選擇權都沒有了
死刑不只會造成冤獄
還會讓國際觀感不好
人沒有權力殺人
犯人沒有 法律也沒有
至於終身監禁的人會不會在監獄為非作歹??
不用擔心 抓起來關緊閉看他還能怎樣
2010-05-02 22:52:11 補充:
那又問 竟然他什麼事都不能做幹嘛要關他緊閉
為了嚇阻其他不怕法律的人
不遵守規則就關你緊閉 就像死刑嚇阻犯罪的意思一樣
還有 死刑也拿來公投的話 我覺得很可悲
原來人的生命是可以被操縱的
補充 你會問犯人殺人前會想到被害人的人權??
會想到他幹嘛犯法??
別亂砲我 我只是中立的
應大大要求而發表淺見
台灣的道德標準 還沒到一定的水準 廢除真的是一定必要嗎?
死刑 是極具有赫阻犯罪的其中方法 當廢除死刑之後 犯罪的的人心態 (我殺了他大不了關個幾年) 該怎麼跟死者家屬交代? 情何以堪
以牙還牙 大家都說死刑是這種心態 改個方式問你 今天如果被殺的是你子女 而且是無緣無故的被殺 你真的會毫不考慮的以德報怨?
別傻了 如果看的那麼看的開 怎不去出家? 乾脆別生了算了 說的是不是??
今天 你問心無愧 沒殺人 沒作虧心事 你怕三小死刑
還是你們那些反廢死刑聯盟 怕自己作虧心事被抓包 所以在那高喊廢死刑 好笑!!
請仔細想想看 廢除真的有那麼種要嗎?? 搞好經濟 讓人民沒失業率比較重要吧
把精神花再怎麼讓台灣發光比較重要吧? 把精神搞在陳進興那種腳色沒搞錯吧
多放出3~4個那種腳色 你認為台灣人民會高興?
參考: 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