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僱傭條例》規定所有僱員,不論服務年資的長短,均可享有法定假日,也就是說1/5勞動節你是可以有一天法定假日,但必須在法定假日前按連續性合約做滿三個月的員工才可以享受有薪法定假日,你的情況就只能享受無薪法定假日了。
法例容許僱主要求僱員在法定假日工作,但須作出以下的安排:安排另定假日於原法定假日前後各60天內。若另定假日安排於法定假日前,僱主須在另定假日前48小時通知僱員;若另定假日安排於原法定假日之後,僱主須於原法定假日前通知僱員那天被指定作另定假日。
如僱主僱員雙方同意,僱主可在法定假日或另定假日的30 天前後的期間內安排代替假日給僱員。
不論僱員是否享有法定假日薪酬,僱主仍須讓僱員放取該法定假日,或安排「另定假日」、「代替假日」。僱主不得以款項代替發放假日,即所謂「買假」。
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不讓僱員在法定假日、另定假日或代替假日放假,或不支付假日薪酬給可享有有薪法定假日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 萬元。
~~以上資料參考/節錄自《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四章
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4.pdf (法定假日項目內)
看來僱主並沒有為你安排另定假日了!他還誤會法定假日就是大假(年假)呢!!!年假也不是做滿一個月就會的,要做滿12個月才能享有的。你可以參考《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四章關於有薪年假的條文。
僱主沒有為你安排別定假日替代法定假日是違反《僱傭條例》的,最嚴重後果就是被檢控後再被定罪罰款五萬元!但由於勞工處若得不到僱員舉報,是甚難知道那個僱主要求員工法定假日開工卻沒有安排另定假日。
你可以考慮舉報僱主,但我會建議你不要浪費時間,因為過往記錄被犯的僱主勞工處一般都只是警告而不會檢控的,還會著令僱主補回代替假日員工而已!你或許可以嘗試要求僱主盡快補回代替假日給你,被拒絕才去勞工處舉報。你的情況代替假日也必定是無薪的。
病假1天,依《僱傭條例》就算有醫生證明都必定是無薪假日的。有僱主願意以扣休息日或年假代替扣病假當天的人工,但這樣做必須僱傭雙方同意才能進行。